读后感能够将书中的智慧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启发思考,之所以要写读后感,是因为它能让阅读从被动接受变成主动的消化与吸收,以下是调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暑假里的读后感推荐5篇,供大家参考。

暑假里的读后感篇1
利用暑假难得一憩的时间,给自己制定了读书计划,非常幸运的是,首先读了这本书,趁着还有一种想写东西的冲动,把自己的感受记下来。
第一次接触《傅雷家书》,是在两年前人教版的语文书上,傅雷写给儿子傅聪的两封家书选入了课本,因为脱离了书信的整体内容,对于两封家书的理解并不是很深入,唯一能打动我的是一种震撼,因为在我的眼中,家书更多的是互诉想念,聊工作生活的境况,而这两封家书,简直是带有文学作品的气息,谈论的关于艺术和感情的问题,真的不像一对父子之间的交谈。
当我看前面的序文时,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在20_年,傅聪到中国来演出,由于在成都机场,不慎摔了一跤,把右侧的两根肋骨摔断了,只为了一个承诺,一种信誉,一种对艺术的执著,他并没有放弃到香港的演出,而是在国内医院特制了护甲,带着剧痛,坚持了演奏。
许多人士并不知情,因此有些评论家说“岁月在他的身上留下了痕迹”,面对这样的评论,他并没有争辩什么,在他的眼中,更有孔子“人不知而不愠”的旷达,这种人格上的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试问当今,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如此呢?而我也深知,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成功,更是其父亲傅雷对他的培养:首先要学做人,再当一名艺术家,最后才是一个音乐家。
暑假里的读后感篇2
他静静地死去,死时两个女儿都不在身旁,她们都不愿来见他最后一面。她的女儿在他给了她们80万法郎后对他格外热情,却在他死时把他当作一块榨干的橘子皮,扔在路旁,无人问津。
高老头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是一个面条商,拥有很多财产,他希望他的女儿能成为贵族,而自己就可以成为贵族的座上客。于是,他用70法郎将其中的一个女儿嫁给了伯爵。伯爵为了这笔巨款和他的女儿结了婚,但并不承认有高老头这样的岳父,对他极其冷淡。他的另一个女儿但斐纳在他奄奄一息、病入膏肓时,打扮的十分光鲜去参加跳舞会,丝毫不关心高老头这位父亲的死活。
她不知道,此时高老头正躺在床上,嘴里喃喃地说:我以为她会亲自来的呢。也好,免得她看见我病了操心。女儿不来,他倒好像很高兴似的。高老头将他的一辈子的生命给了她们,她们却连一小时都不给他。在临时前,高老头不停地叹息:看不见孩子,做父亲的等于入了地狱,自从她们结了婚,我就尝着这个味道你给她们生命,她们给你死。你带她们到世界上来,她们把你从这个世界上赶出去唉,倘若我有钱,倘若我留着家私,没有把财产给她们,她们就会来,会用她们的亲吻来舔我的脸这是作为一名父亲对女儿最后关怀的渴望,他是如此爱她们,但他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只贪图父亲的钱财。
高老头带着遗憾和悲愤离开了人世,没有人在意,没有人伤心,甚至就在他离去的下一刻,人们聚在餐桌前有说有笑地吃着晚餐。他就如一块橘子皮,包裹着里面的橘肉,待到橘肉终于饱满、成熟,他便被人丢弃在路旁,遭人肆意践踏。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不知道那沫温暖的阳光是否会洒在他的坟头,去融化结在坟上的霜,让那些瑰丽的花陪伴这个孤单的灵魂沧海桑田?
暑假里的读后感篇3
作为阿米尔的好友兼忠实的仆人,哈桑清楚地知道阿米尔的愿望,深知这个风筝对阿米尔的意义。因此,在风筝比赛的当天早上,看着阿米尔紧张而手足无措的样子,大字不识一个的哈桑反倒给阿米尔讲了一个关于游泳与鬼怪的故事,并通过这个故事安慰过度紧张的阿米尔,这次的比赛没有鬼怪拦路,我们依然会像往常那样一路过关斩将,赢得最后的胜利。
正是有了哈桑的鼓励和协作,紧张的阿米尔终于能够放松心情、心无旁骛地投入比赛,直至将空中最后一个对手——那个漂亮的蓝色风筝斩于麾下。面对欣喜若狂的阿米尔和围观的人群,哈桑不忘自己的使命,开始追寻那个蓝色的风筝,阿米尔今天的战利品。本以为以哈桑的追逐本领,他一定可以顺利拿到这个战利品,然后双手虔诚的交给他的主人和好友,让阿米尔在人前一展雄风,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
可是,正如文中所说:“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哈桑在成功追到风筝的途中,遇到了他俩的死对头,一个有着反社会主义倾向最终走向塔利班政权的邪恶少年阿塞夫。
面对阿塞夫的要挟和恫吓,哈桑为了捍卫阿米尔的战果,拼死护住了这个风筝,代价却是被阿塞夫性侵,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与清白。不幸的是,这一幕恰被前来寻找哈桑的阿米尔亲眼目睹,可是生性懦弱的阿米尔为了自保,没胆量站出来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虽然赢得了比赛,获得了父亲的重视与疼爱,可是内心愧疚、自责不已的阿米尔却像被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
暑假里的读后感篇4
暑假一开始,我便时常到农家书屋,因为那里有我的一位好朋友《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的倾情杰作。书中记载了接二连三的海滩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许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朋友们,赶快进入《海底两万里》的世界中吧!
暑假里的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乔治?塞尔登成名作,里面主要讲了一只纯朴、老实的蟋蟀――柴斯特本来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里,他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他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一只猫亨利和一只老鼠塔克的帮助,他们成了好朋友。蟋蟀用美妙的音乐帮助小主人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当蟋蟀成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时,他却回到他在乡下的草场。
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蟋蟀柴斯特睡觉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张两美元钞票当成了树叶吃掉了半张,它原本可以逃走的,可是它没有逃掉,结果悲惨地被关进了一个笼子里好久。我深深地被蟋蟀柴斯特的诚实,敢于承担所打动。当然,在蟋蟀柴斯特身上,还有一个优点也挺吸引我的,那就是拿得起放的下的.勇气。书的最后柴斯特离开了给他荣耀的纽约,回到了他康涅狄格州乡下。要知道这时候他正有名有利,回到乡下,意味着就是抛弃名利富贵,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啊!我真的挺佩服蟋蟀柴斯特这种拿得起放的下的勇气。
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真的很喜欢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我要好好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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