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作文学会简洁明了地表达,能让人在沟通中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作文的写作过程使我们学会了如何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培养了多元思维,下面是调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1
“失败是成功之母”。在生活中任何事情都不会一帆风顺,只有经历过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而是这样的成功是永远也不会忘记。
面对失败,我们首先要树立自己的信心,这样才能把失败后的损失补偿回来。对于小的失败,我们应该学会总结一些经验,吸取一些教训,争取下一次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做到这些,事情就有了好的开始,离成功也就只有一步之远了。相反,如果我们遇到一点儿挫折就放弃,我们永远也不会取得成功,就像你爬山时,爬到半山腰累得受不了了,这时你是继续爬还是退下去呢?也许你没有足够的信心去爬吧。那你说什么都会退缩,这样,成功不会来祝贺你的,你也不会看见山顶不一般的风景。
就拿名人来说吧!爱迪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喜爱研究,在发明电灯时,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失败,如果他一开始失败就放弃的话,那么他永远也不会成为“发明大王”了。可是,他在面对失败时,仍不放弃,坚持试验着,最终取得了重大成就,他成功了。千万次失败中,他没有灰心丧气,永不放弃,他始终相信,只有努力,只有信心,一定会有成功的希望。正是这种信念和精神,促使他送给世界第一件最大的礼物——电灯。从而为我们的生存空间驱走了黑暗,带来了光明。
世界上哪些名人不是先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才取得成功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坚持!始终向一个方向努力,直到取得辉煌的成就。
没有失败就没有新成功。现在新一轮红日刚刚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你到底是在想成功,还是在勇敢面对失败呢?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读书,仔细想想从大到小几乎全是书在陪伴着我。好书是一位良师,告诉了我做人的准则,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好书伴我成长。
以前我不认字,是爸爸妈妈都给我听,或者看图画书,比如《父与子》。现在我认字了,可以看的书很多很多,尤其喜欢《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在看书时,不管我有多少烦恼,都会泼到十万八千里。
书中的蒂姆为了夺回自己的笑,处处与“格子先生”勒菲特斗智斗勇,最终重新要回了笑,开始了不再富足却充满笑意的人生。他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勇敢向前。
从读书中,我学到了,要想读好书,也要有顽强的毅力、执着的热情,正如杜甫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孔子手不释卷,才有“韦编三绝”的故事,中华才有这位大名鼎鼎的家和思想家。
书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让本来无聊的我变得快乐,让本来忧郁的我变得阳光。书籍让我明理、让我思考、让我感受、让我了解是非、让我了解这个社会、让我学会感恩。
世界上的书籍很多,一个人一辈子看不完的,但一定要坚持“学到老,活到老。”朋友们,快乐读书吧!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3
在一路奔跑的过程当中,我们学到了多少又遗忘了多少;得到了多少又失去了多少。谁可以知道我们的生命可不可以在下一个转角遇到我们想要看到或得到的东西,我一路的寻找,却只看到一片荒凉,我像是在大漠当中爬行的蚂蚁,永远都看不到生的希望,所以,我开始绝望。在生命的终结处,我闭上眼睛,却听到来自天国的声音,我不能离开,永远都不能离开。
像是做了一场梦,当我怀着希望走出那扇大门的时候,突然间有种想要大声歌唱的感觉,曾经还以为,再也出不了那间雪白的屋子,还记得那时候,当刀子从我眼前划过的那一刻,我感到从来都没有过的恐惧,明明是在冰冷的床上,我却汗如雨下,我知道,只有过了这一关,我才可以得到新的生命。忽然间,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我咬着嘴唇,轻轻的闭上了眼睛,像一只温顺的绵羊,等待上帝给它生的希望。
我只是和魔鬼做了一次斗争,而结果是,我赢了。我笑着对上帝说,我看到了阳光,并第一次感受到了‘生’的价值。原来,活着的感觉那么好,那么,好。
我不再去想我该不该离开这个世界,既然我又得到了我想要挽留的东西,那就证明我还有生存的机会,上帝是眷恋世上每一个乖小孩的,所以我要好好的活着,让所有的人都感受到我的快乐。此刻,我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最美,什么才是最好,只有认真的珍惜现在拥有的东西,我们才不会给生命留下遗憾。
‘生’原来还可以这么美好,曾经还以为,我是一只被别人抛弃的羔羊,永远也不会再有快乐。现在,我明白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好的,包括,那一场谁也不愿意发生的事故,现在,我还不是一样的站在这个地方了吗?并且我还懂得了的东西,我知道了,生命的价值,我永远的热爱生活,热爱自己。
愿所有的人都可以健健康康的在路上行走,都可以拥有最好的生命,我爱这个世界,它让我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在走出医院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天空还是那样的明亮,那么,我的人生也还是会更精彩。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储存知识的仓库,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销匙,是通向成功的桥梁。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
我是一个小书虫。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从大书架上拿下几本书来读。我对这些书爱不释手,它们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不但让我增长了见识,还丰富了我的头脑。每每阅读书里的那些文字,我都会沉醉其中。《三国演义》中的智慧及谋略,善良与丑恶,快乐与悲伤,令我久久难以忘怀;《十万个为什么》给我带来的丰富的知识,令我受益匪浅;《最强大脑》中提出的问题,启发了我的头脑,令我学会解决许多难题。
自从爱上了读书,我便天天痴迷在书的世界中。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从上午一直读到下午,连午饭都忘了吃。读完这本书,我十分同情主人公保尔。他早年丧父,跟母亲相依为命,随后加入了红军去抵抗沙皇。在战斗中,他被一片弹片击中了脑袋,差点丧命,但他还坚持为人民工作,无畏牺牲,甘于奉献。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保尔身上的正能量,如:忠诚、勇敢、坚强等,我为自己认识到了这样一位良师益友而高兴。
书,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只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细细地品味书中内容,才能体会到它的价值与魅力。读了许多书籍之后,我发现我的视野开阔了,懂得了各种知识,越来越离不开书了。同学们,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里,书是不可缺少的,让我们都爱上读书吧!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5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必须的东西,只有一本好书才能使读者品味出其中的奥秘,能够在书的海洋中畅游。书中的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只有用心去读才能明白书中所讲的含义!
我,原本沉沦在孤独中的孩子,无意间我结识了一大堆的书朋友,他们一个个地互相给我讲着大道理,我就像和一大群伙伴们一起探索、研究。有了这“一群群伙伴”的加入,我的生活渐渐地充满童真童趣,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正确而光明的道路,我坚信那儿一定有许多伙伴在等着我。看,他们正在向我招手呢。所以,我一定要一直顺利地走下去。不过事情不可能有如此完美,一切尽不如人意。我每天读书,不停地读,只知道死记硬背,最终我竟将读书的真谛忘到了九霄云外。那时,我甚至觉得一天就像是一年,时间是那么漫长,生命是如此短暂,一切的一切是那么黑暗、恐怖,我实在是太痛苦了。“为什么读书会让我如此痛苦,为什么?”正当我彷徨之际,一语惊醒梦中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此话让我重拾那跌入深渊的自信,重新振作,边读边做笔记,一有时间便去读,读至今日的我,已经大不同以前那个失落的小子,那是我过去的阴影,如今的我已经脱胎换骨,而这一切,都得要归功于那在我身无私奉献了三年的“恩师”,他与我的一点一滴早已储存在如今这充满知识的大脑中,他用他“一生的一点一滴”使我夺得了金钥匙,走进了知识的殿堂!
相信你自己会遇到一个“好老师”。只有你自己去挖掘潜在的知识,走进知识殿堂后,便会发现读书的真谛:读书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只不过因为一个人的理念不同最后的结果也会不同。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到最后你登上了知识的巅峰,别忘记小时候共陪你走过童年的好朋友哟!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6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们的人生就是如此。所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就不可小觑!又有一句话说“万事开头难”,那么,为了走好人生第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认为,走好人生第一步就是要锻炼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以为证。要是《海贼王》中路飞没有强壮的体魄,他如何面对强大的敌人呢?要是苹果老总乔布斯有健康的身体,他不就有更多的时间研究“苹果”,他的事业不就可以更上一层楼了吗?
我认为锻炼身体有几种好处。第一,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为“挑灯夜读”或为公司跑业务……打下坚实的“地基”,这样就不怕“地震”了!第二,只有坚持不懈地锻炼身体,才能够为生活,为工作提供源源不绝的动力。毛泽东在青少年时期在长沙读师范学校的时候,常“携百侣”游橘子洲,“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甚至在他晚年的时候,他还能游泳横渡长江。正是他持之以恒地锻炼身体,才为漫长而艰苦的革命生涯保证了健壮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最终指挥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第三,锻炼身体还能使你更有毅力,更有韧性,能练就不向困难、挫折低头的顽强不屈的品质。比如锻炼身体的时候,你在不断地挑战自己的极限,并一次又一次战胜它,那么以后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挫折,你也能像锻炼身体时一样从容面对并克服它。
短跑见证了你的勇猛,长跑见证了你的韧性,登山见证了你的坚强不屈……让我们锻炼好身体,走好人生第一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人生之路打下固若金汤的根基!为人生的美满与幸福打下厚实的基础吧!人生永不放弃,锻炼身体永不间断!让我们做生活的强者吧!
人生的对与错作文篇7
与书相识,是那段灰色的日子,莫名的苦闷充斥着我的内心,黯然神伤。望窗外,秋风萧瑟。
被单调晦暗的沉重色彩描绘满了的画面,容不下我的一笔勾勒。无奈中,我捧起了书,想找回丢失的那份真,那份曾经的感动,曾经的快乐。
从第一次不想无聊的打法时间开始,我开始读书。而这终究来源于培根的那几句谈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读书足以长才。”书给了我睿智,给了我逻辑,教会了我什么叫思考。
从书中,我感受到诗仙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潇洒意境;也体会到了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壮志豪情;想到泰戈尔笔下调皮的孩子伪装成树叶;回忆起了小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书,给了我一个又一个的完美故事,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哲理。
路面和天空被各种颜色的灯光照得通透,甚至比白天还要耀眼,让人几乎忘记黑夜的事实。书,就像是那些铺在记忆上方闪着光芒的地图和风景照片,把我心里那个巨大的空洞温柔的隐藏起来。
喜欢读书,喜欢书带给我的那种感觉。书中的智慧文字如熙熙暖阳,晒干回忆中的失落与忧伤,哲理故事如悠悠晨钟,敲醒旅人的希望与憧憬,捧书而读,与灵魂亲密接触,探明寻梦方向,解读人生经典。
以不争达到无所不争,以无为达到无所不为,这是道家的智慧;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学而思,则智慧如江河不绝,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是儒家的智慧;悟道明心,转侃成智,善念如流,佛境自至,这是佛禅的智慧,读书,走进智慧。走进智慧,那是爱斯美拉达的骄傲,巴黎圣母院里美的化身,把无与伦比的祝愿与幸福缔造。走进书香,走进智慧。
漆黑的夜空下,一束束橘黄色的暖光从一扇扇小窗中射出来,一个个满载着思想的温馨泡泡,漂浮在单色调的夜幕下,幸福的挨在一起,书,让我不再感觉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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