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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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5篇

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篇1

土地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既是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资产,还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土地市场建设获得了较大发展,土地资本运营已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是一个较为贫困落后的山区县,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国有土地资本运营显得尤为重要。20xx年下半年实施县乡机构改革,新组建**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土地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资源保护与资产管理并重,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各项制度,加大国有土地储备交易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规定,土地市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土地市场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如何盘活土地,抓好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成为经营城市的一大课题。为此,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改造旧城、开发新城工作中,为实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完善土地储备交易制度方面结合县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建章立制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产生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土地二级市场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县城镇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短缺,过去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部分存量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进行转让,非法入市现象严重,应征土地出让金随意减免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政府难以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也为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瘟床。针对这一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5号)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20xx年8月,我县成立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定编5人,主要从事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工作。

确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接受县政府委托实施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工作的法定机构,代表县政府对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统一征收、储备、经营和管理,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程序》和《**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土地储备交易提供了保障。

(二)清理整治土地市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

20xx年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下发相关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管理松驰,制度不健全,土地市场混乱问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我县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抓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促进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明确划拨供地范围,切实抓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自20xx年以来,我县就完善土地储备交易机制,加大土地市场配置力度,连续推出了一系列举措。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的土地管理“五统一”的原则;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及时修改我县的城镇规划区基准地价,并就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程序、储备土地的处置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细化、规范化;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土地市场秩序管理、严禁非法买卖土地转让土地的通告》,坚决冻结县城区内建设用地的供应和审批,查处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和规范土地市场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持。

(三)多形式并举,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为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在宣传力度上花了很大的力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采用书写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举办专栏板报、演讲比赛、印发资料、召开座谈会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每年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宣传活动,使全县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我县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及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白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以此增强土地忧患意识,全面提高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自觉性。这样,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也为我县推进土地储备工交易工作和规范土地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土地交易“阳光工程”

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是《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开土地出让的方式。法律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着力于挂牌出让精心打造土地交易“阳光工程”。全县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一律实行市场化运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并通过《中国土地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外发布公告,实施阳光交易。参加竞买土地者有县内、县外,州内、州外,也有省内、省外的投资商、开发商。每宗地挂牌出让公告期满后,有两家以上要求现场竞价,均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新区建设指挥部、国土资源、建设、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举行现场竞价会,在媒体上发布交易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规定对国有土地实行统一征用、储备、经营和管理,依法按程序对全县经营性用地实施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自土地储备交易成立至今的5、6年时间,**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以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合理流转土地资源为工作出发点,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2.4840公顷,其中划拨21.39公顷,出让11.0940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5054.2625万元,为**县城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解决了72个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单位的办公用地问题,为**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区的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土地市场建设正处于发育起步阶段,经过五年多的培育和规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出让供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地的比例还有待提高。由于行政行为和部门利益驱动,在发展经济、企业改制和招商引资等方面供地操作不够规范,低价出让、甚至减免出让金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是土地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还有待加强。土地市场发展的前提是政府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但社会上部分人员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意识淡薄,违法占地、随意占用耕地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开发商与乡(镇)、村违法私自签订用地协议圈占土地搞建设,多头分散供地久治不绝,影响了政府对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实施和耕地保护。

三是由于我县是一个较为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年供地量不大,竞争力不强,加上收购土地的资金无来源,财政提供不了专项周转金,银行贷款困难,造成收储资金无着落,从客观上给土地“招拍挂”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四是土地私下交易行为比较突出,少数单位和个人为逃避税费,不依法申报办理变更手续,部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原划拨土地直接非法入市或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造成土地交易市场混乱。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国土部门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外部的诸多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随意性大,未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在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往往实行规划跟着项目走,随意调整规划。多数情况下,用地单位或个人忽视城市规划,认为只要获得政府批准的土地,建设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不严格执行供地过程中的规划设计要求;部门间的相互协调不够,宗地管理无法实现,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职能不到位,政府不能集中统一供地,多头供地现象依然存在,使“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土地政策、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违法占地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乡镇过分强调发展经济,随意提供工业用地,只顾当前利益,不顾长远计划。为引进资金,兴办企业,一味迁就企业不合理要求,以牺牲土地和农民利益为代价,不要求企业主严格地完善依法用地手续,造成农村土地市场混乱。四是缺乏土地储备资金,从而对老城区企业改制、划拨用地改变用途等国有土地管理的难度加大,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五是利益分配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征收的土地出让金未按上级要求管理、分配使用,致使在应对上级检查时捉襟见肘。

三、解决土地市场建设问题的对策措施

规范土地市场就是政府用市场的眼光看待国有土地,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限度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资产,实现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行为,它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上述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从发展和规范土地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大力宣传规范土地市场、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公开供应制度。建立土地市场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促进土地“招拍挂”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要同相关协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土地招拍挂工作中的问题,完成供地前期规划、供地后期管理的基础工作和验收工作;建立统一协作关系,共同促进和培育规范的土地市场。

四是要求县财政部门提供一定的土地收储周转金,银行提供相应的贷款,以保障土地收储运营工作的正常运行。通过协调资金(政府出资或银行借款等方式),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确保土地储备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及出让管理规范化、合法化。

五是要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与土地有关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实施。

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篇2

摘要: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学生的身体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而学校食堂的食物安全状况更是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发展。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物安全事故,轻者影响学生的学习,家长的工作,重者则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因此,食物安全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所以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于2014年5月,对铁东区中小学校的食堂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键词:

调研报告 基本情况 主要问题

1. 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

铁东区教育局下属共有中小学校36所,其中小学23所,中学13所,共有学校食堂36所,调研发现,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投入的不断增加,以及多次开展的食物安全整顿和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使得铁东区的绝大多数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状况得到持续好转,无论是从硬件设施方面,还是从软件管理方面均比几年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由于资金有限,以及其它多种因素,使得学校食堂不能全部得到改善,还有部分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食堂面积不足,布局及工艺流程不合理;还有个别食堂,由于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人员素质较差等等,致使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改进。

2.目前学校食堂食物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食堂基础设施不完善,食物安全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经过调研发现,铁东区的中小学校食堂建设虽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卫生设施硬件不“硬”,基础设施不全,除部分学校食堂配有学生餐厅外,绝大多数学生食堂均没有餐厅,学生需要在教室用餐,这样又增加了饭菜在运送过程中保温、存贮不当而受到污染的安全隐患;另外还有很多学校食堂,虽然各功能间比较齐全,但由于食堂的总面积不足(人均约0.8平),致使各功能间的面积均较小,根本不能满足正常的加工操作的需要,这样就不得不违规操作,经常有各功能间之间混用的现象,这样又增加了食物受到污染的安全隐患;还有的学校食堂,由于建设比较早,多来年一直没有再投入使得食堂的布局及工艺流程不合理,卫生设施设备陈旧或数量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这也是不可忽视的食物安全隐患。

2.2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物安全隐患大

调研中发现,有个别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有部分学校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按照管理制度去很好地执行。具体表现为购销台账不完善,不能及时、全面对购进及销售的食物进行登记;食物原料的索证索票不齐全,虽然目前铁东区中小学校食堂的食物原料采购,全部是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配送,但由于供货商不愿积极配合,有些管理人员也不太重视索证索票工作,使得食堂的索证索票工作一直做得不好;食物留样工作也欠规范,有的数量不足,有的时留时不留;学生使用的餐具也不能完全达到消毒的效果;日常的加工操作不规范,不能完全按照《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管理办法》去做,这些情况均表明学校食堂的管理仍存在一定的漏洞。

2.3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不高,专业知识匮乏

调研中发现,许多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没有得到很好的培训,卫生意识较差,专业知识匮乏,在日常的操作过程中不能完全按照操作规范去做,怎么方便怎么干,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还有一些从业人员对食物安全知识知知甚少,这主要是由于食堂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大,经常是来了一批新人,没干几个月,还没等养成良好习惯,就又换了一批新人,致使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还有极个别的人员,岗前没有参加健康体检,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也有的从业人员虽然参加过培训,但对他们自身来说,都是流于形式,培训结束一切照旧,因此从业人员的食物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2.4监管力量不足,工作中存在一定困难

多年来,由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只有2-3人,要承担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物、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各种大型会议、活动、重要接待等,同时还要代管高新区的相关工作,工作量很大,加之近几年全国食物安全问题较多,专项整治工作难度大,从不同层面和层次上说,卫生监督力量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整改意见和建议

学校食堂食物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学校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要求。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监管,进一步消除食物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铁东区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3.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逐步完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学校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不可分割的系统工作,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学校食堂功能齐备、设施完善,从根本上改变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物安全责任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学校负责人不仅要讲教学,还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重视学校食堂食物安全工作。

3.2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食物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食堂内部管理,特别是在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消毒、保洁、留样等环节必须按工艺流程管理到位,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在聘用人员时,学校应尽量保持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食物安全常识和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把从食物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到餐桌等环节的各个关口。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大力推动学校食堂食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学校食堂定期认真开展食物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3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食堂卫生监管落到实处

学校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堂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考核、奖惩办法,强化学校食堂管理。食物安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履行好各自职责,充实卫生监督队伍力量,政府加大工作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食物监测设备,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学校食堂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3.4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打造全社会关注学校食堂食物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开展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普及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食物安全意识。在学生及家长中定期开展食物安全知识讲座,学习食物安全基本常识,使学生养成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进一步提高学生食物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物的自我保护能力,监督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为全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进餐环境。

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篇3

20xx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19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篇4

自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文件后,国内掀起了学前教育的热潮。学前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峰期,如幼教机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且不断优化、幼儿园办园条件日趋规范、重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等。但是,这大多体现在比较发达的城市。在科学技术较落后、思想较陈旧、资金欠缺的广大乡镇尤其是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仍存在着较大问题。

一、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分析:

受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在2005年至2020年期间,20岁至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将形成一个高峰。同时,由于独生子女陆续进入生育年龄,按照现行生育政策,政策内生育水平将有所提高。上述两个因素共同作用,将导致中国迎来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面对这新一轮的生育高峰,徐州已出现幼儿师资紧缺的情况,每年将有一千至二千名幼儿园教师“缺口”,随儿童入园需求数的提高,需求量呈逐年递增趋势。许多幼儿园都开始为师资的短缺而发愁,比如铜山新区往年一直不缺教师,加上编制管理严格,很少公开招聘,但该区近年来也提出要招人。其中郊区园所师资最为缺乏,有的将英语、艺术类专业的师资也吸纳到幼教队伍中来。

目前,本市幼教师资主要来自徐州幼师,但其每年培养的幼教专业毕业生仅有五六百人,其余则需向小学老师转聘,即便如此每年能补充的幼师数量仍十分有限。

二、中职学前教育毕业生的职业定位:

徐州地区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本就数量少,且大部分就职于城市的公办幼儿园,因此,县城以下尤其是乡镇幼儿园一般难以招聘到。而中专幼师的毕业生深受其影响,有限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不愿接收,导致大量的中专幼师生流向乡镇乃至农村幼儿园。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今,即便是乡镇农村幼儿园,急需的也是一批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儿童教育工作者。因此,培养出具有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及现代教育理念,系统掌握学前教育的知识和各类相应技能,具有良好的实践反思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前教育毕业生迫在眉睫。

三、学前教育职业岗位发展调研:

优质人才的培养和造就,离不开优质的教育,而优质的教育,又离不开教师高质量的教育过程。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之基础,更是发现和培养优质人才的场所。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徐州市幼儿园对于幼儿教师的要求基本如下:

(一)专业情意方面,教师须树立的教育观念意识

1.生命健康教育为首的意识

人的身体素质是发展其他一切素质的前提和基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所以,教师应不断为儿童创造安全、舒适、民主、自由、温暖、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身体、心理获得充分和谐健康的发展。

2.人本发展意识

?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因此,教师是儿童教育和发展的主要责任者,要关心爱护尊重每个幼儿,发扬教学民主,建立民主自由宽松平等的师生关系,“做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3.终身奠基意识

?纲要》各领域的目标、内容、要求、组织和实施及教育评价等,均一致地将为幼儿提供终身学习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放在了核心位置,要求教师重视对儿童一生可持续发展有长远意义的基本素质的培养。

4.生活教育意识

?纲要》强调了幼儿园教育的生活性,“在幼儿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帮助幼儿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的关系”。所以,教师设计的教育内容要“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教育目标的达成寓于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之中。

5.创造性意识

未来需要开拓型、创造型人才,所以培养幼儿积极创造、主动创造的意识和能力是新世纪教育的根本任务。为此,教师要重视保护幼儿的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培养幼儿丰富的想象力,为幼儿创造力的成长奠基。

(二)专业知识方面,教师须掌握基本的教育专业知识

1.掌握“教什么的知识”

教师应该知道教育工作中要“教什么”,也就是关于“教育内容”的知识。 “知识”既是教师专业工作的“载体”,又是教师专业工作的基本内容。为此,教师首先要系统地掌握一定的“学科知识”,如学科基础知识、知识的背景、知识获取的方法、知识的新发展等;其次,教师要掌握“学科知识”是如何体现在课程中的知识,即“课程知识”;第三,随着学科发展的综合化趋势,教师还应该具有“整合的知识”,即除了系统的某一学科知识之外,还应有跨学科知识。

2.掌握“如何教的知识”

“如何教”是教师要掌握的教育方法。这需要教师掌握关于教育工作的“原理性知识”,如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等一般原理;还要具有对“具体教育情境”的认识,也就是教师对“现实社会环境”、“特定的教育对象等的具体判断。教师只有掌握教育的基木原理。对具体教育情境具有正确的判断,才知道“如何教”,更重要的是知道为什么“这样教”。

(三)专业技能方面,幼儿教师须具备的基本教育能力。

1.观察儿童能力

了解儿童是实施教育的前提,教师须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全面正确地分析、诊断本班幼儿各方面发展水平和学习特点;通过与儿童的交往、生活、活动等,敏锐地觉察、把握孩子的需要和兴趣,确立孩子的“最近发展区”,有效地实施教育策略和方法。

2.环境创设能力

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和儿童发展的条件,儿童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成长、变化的。为此,教师应创设健康、丰富、有趣、充满关爱、温暖、尊重、支持的幼儿学习生活和发展的环境。这是教师教育实践能力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3.教育组织及课程整合能力

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有效地整合各来源的教育内容,组织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一日活动。在确保面向全体和幼儿全面发展教育的基础上,实施个性化的因材施教,满足幼儿的不同需要和兴趣。根据各领域课程特点,灵活运用间接指导和直接指导相结合的方法,灵活地组织引导幼儿进行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

4.教育创新能力

?纲要》指出:“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这给过去习惯于遵从拿来主义的幼儿园和教师以极大的挑战,同时也给了教师发挥创造性的机遇。教师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尝试,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幼教课程、教材、办学形式、环境条件和全面发展教育基础上的特色教育,不断丰富扩展早期教育形式、内容和方法,开辟新的教育途径。机智地抓住日常生活中孩子感兴趣或关注的事物作为活教材生成课程,组织随机教育活动,满足其发展的需要。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包括积极参与园本课程建设和教材开发,形成有特色的学校园本课程模式。当今,是否具有课程建设及教材开发能力,将成为衡量幼儿园和教师教育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5.教育科研能力

幼儿教师作为一线教师,要学会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针对教育教学适宜性、正当性、效益性进行批判性反思;运用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难题、困惑,运用教育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探索问题、现象产生的成因、条件及解决途径、措施等。最终将反思中的行为认识及相关理论建构、整合进自己的教育理念,形成教育能力,逐渐地成长为技能型、发展型教师。

6.教育评价能力

教育评价包括教育工作评价和幼儿发展评估两个方面。幼儿教师作为评价人员之一,要会“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会“综合采用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方法,“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对幼儿发展的评价。

7.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能力

多媒体技术可以帮助教师有效地扩展教育空间,缩短时空距离,增大教育信息量,使教学活动更生动、直观、形象,吸引幼儿,提高教学效率。所以,作为一名现代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扩展自己的教育能力。

毕设调研报告3000字篇5

1、调研的目的

毕业设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培养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综合应用所学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及专业课知识和相应技能,解决具体的土木工程设计问题所需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调研是毕业设计不可或缺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工程和有关资料与规范了解中学教学楼建筑及结构方面的基本要求,为毕业设计提供必要的准备。

2、调研的内容

实习调研时间:一周

实习调研地点:郑州一中和郑州六十九中学

实习调研内容:包括现场调研、收集设计资料和调研成果总结。

2.1.建筑布??

2.1.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

学校建筑主要是围绕教学活动的需要而建,应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组成,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

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2.1.2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形式

中学教室平面组合形式,一般可分为走廊式组合、庭院式组合和单元式组合等。教室平面组合形式,是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的先决条件,不论采用何种组合形式,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利于疏散,必须解决通风、日照、采光、噪声干扰等问题。下面重点论述一下比较常用的走廊式组合。

(1)内廊式组合。一般为两侧布置教室的中内廊式组合,南北向教室的温差很大,冬季北向寒冷而南向温暖,北向教室也无法保证日照要求。同时相对教室之间噪声干扰严重,故建议尽量减少这种形式。

(2)外廊式组合。各个房间以明廊为主要交通走道相互联系。外廊形式有挑廊和柱廊两种。教室朝向,以南外廊形式较多。这在南方夏季可减少阳光直射,北方西北风较多,门不宜向北开。这种形式,是目前学校广为采用的一种基本组合形式。

(3)单内廊式组合。它主要适用于北方寒冷地区。这种形式为内走廊在北侧,内廊南侧为教室,过道一面可避免冬季冷空气直吹室内,教室一面为直接采光。

2.2教学用房的一般要求:

2.2.1普通教室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宜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的净距均不宜小于120mm。

(2)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3)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黑板尺寸:高度不小于1000mm,宽度不宜小于4000mm。

(2)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1000~1100mm。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

(3)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2.2.2卫生间的设计

教学楼应每层设卫生间。教职工卫生间应与学生卫生间分设。教学楼内卫生间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在卫生间入口处应设前室或遮挡措施。 学校卫生间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学学生卫生间,女生应按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大便槽)和1000mm小便槽计算;

(2)卫生间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

(3)教学楼内卫生间,应按每90人设一个洗手盆(或600mm长盥洗槽)计算。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宜按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饮水处不应占走道的宽度。

2.2.3层高、净高

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房间净高

2.2.4交通和疏散

(1)门厅。教学楼宜设置门厅。

(2)走道。走道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教学用房:内廊不宜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行政及教师办公室不应小于1500mm。外廊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栏杆不宜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3)楼梯。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才采光。室内楼梯栏杆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宜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楼梯的数量、位置及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4)安全出口。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不宜设置门槛。

2.3结构方案的选择

结构方案是结构设计的关键,只有正确选择结构方案,才能在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技术先进、质量过关。

工程设计中结构方案的选择,主要指结构类型、结构体系和施工方法的选择。在实际工程中,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抗震性能好,在多、高层建筑中被广泛应用。在工程设计初期,需选择结构体系,正确选择结构体系是结构方案设

计的关键,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经济的基本要素。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建筑空间、承载能力抗侧移刚度、抗震性能、材料用量、造价高低均与结构体系密切相关。 中学教学楼一般采用砌体结构或框架结构。

砌体材料由于取材容易、造价较低,施工方便,广泛应用于我国的多层建筑中,但由于砌体是一种脆性材料,其抗剪、抗拉、抗弯能力均较低,因此砌体房屋的抗震能力较差,一般8层以下的建筑可采用砌体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造价较低、取材丰富、强度高、刚度大、耐火性和延性较好,结构布置灵活方便,可组成多种结构体系等优点,因此得到广泛应用。当前,我国的各类建筑中钢筋混凝土结构占主导地位。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主要缺点是构件占据面积大、自重大、施工速度慢等

我毕业设计的课题——中山路中学教学楼,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框架结构的特点是由梁、柱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墙仅起维护作用,其整体性和抗震性均好于混合结构,且平面布置灵活,可提供较大的使用空间,也可构成丰富多变的立面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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