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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1
自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在通过对姜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伴生着一些问题,凸显出工商部门的监管盲区。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虚假问题。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很小,有的则纯粹就是家庭作坊式的,这种以家人为成员,实质上是家庭经营的种养殖户,并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属于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目的是为了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显示,这类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数不少,占总数的近30%,它们的.存在,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不和谐因素。
从事重热点行业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重热点行业主要为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姜堰市6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际从事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8户,占总数的35.73%。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18户从事食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设立时按规定领取了相关许可证外,没有1户能够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台帐,食品安全和农资质量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特殊性,特别是农药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这种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的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所指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大胆探索,强化监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并没有明确赋予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管职能,再加上不少工商干部认识偏差,认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讲服务和扶持,不能讲监管,从而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监管的盲区,工商部门陷入只登记不监管的“尴尬”地位。
那么,工商部门应该如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管呢?我们对此也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对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类似于企业年度检验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须申报年度检验,工商部门无法通过年检对其实施监管,我们认为应当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年度检验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每年至少1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的方式可以是实地检查,也可以是书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除看合作社是否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至28条所列的7项违法行为外,还应包括合作社经营是否正常、盈利亏损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收集合作社发展的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二是对从事食品、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重点行业进行特殊监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是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两种。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属于这两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这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涉及这两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照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特殊监管,除了每年的定期检查外,还应当实施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检查的项目、要求参照省局对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检查的规定。
三是用行政指导来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手段只有责令改正、撤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3种,一般违法行为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就要吊销营业执照,监管手段过于单薄,容易陷入非左即右的监管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承载着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希望。对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我们的监管手段应当更加柔软、更加人性化,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而行政指导因为具有很强的行政性、鲜明的导向性和显著的非强制性,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能够很好的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应当成为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当然要吊销营业执照;对一般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尽量采取提示、提醒、建议、告诫等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指导其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组织化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为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对我县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农民合作社,树立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799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类合作社1065家,养殖类656家,农机化合作社60家,其它类型18家。有9家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家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2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19家合作社取得国家绿色农产品认证89个。全县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15.6万人,带动农户21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70%;代销农产品4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13亿元,社员增收3.67亿元。合作社运作模式(以林业为例)有:荒山、土地、资金、劳力、技术五种入股形式和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等形式。
(二)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xx年底,全县工商注册合作社不足50家,自xx年至今,在工商注册合作社每年平均新增约240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组织能力强。当前我县合作社组织已涵盖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活动全过程,涉及所有特色优势农产品,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是合作内容多。合作社自身不断创新,充实丰富合作内容,形成了生产型、流通型、服务型涵盖多种业务的合作社组织,由简单的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向信用合作拓展,在强化风险应对能力,特别是在农产品闯市场、树品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是辐射效应高。合作社组织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具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传统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从而极大地带动了群众入社的积极性。
(三)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下发《关于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将各乡镇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建设情况列入镇域经济考核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宣传。结合创业培训,累计组织近400个合作社负责人到青岛农大进行免费培训,提高了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开阔了视野。同时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业务人员也积极到合作社进行实地指导,提供各种信息服务。
三是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树立发展合作社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农”,打造亮点的理念,在履行好指导、服务职责的同时,积极帮助合作社向上级申请政策、资金扶持。在加强协调、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解决贷款等方面提供了便利。通过引导扶持、强化服务,促进了我县合作社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在合作社组织的辐射带动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序,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助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速土地流转。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谁来种地”成为现实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土地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让更少农民种更多的地,找到了破解发展难题的答案。截至目前,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18.6%;流转出土地的农户5.5万户,占承包总户数的20.5%。
(二)优化社会服务。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一服务的能力,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农民合作社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让农民轻轻松松种田”,成为破解“怎样务农”难题的发展之路。如向城镇双龙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的形式,统一流转周边12个村的10000亩土地,组织农户发展大棚西红柿,统一提供种苗、技术、服务、销售,形成规模种植优势,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三)促进农民增收。合作社实行农业规模开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双赢”效果。一是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每亩流转收益大约600-1000元。二是农民获得一定的务工收入。农民给业主打工每天获劳务费100元左右,足不出村,既可护家,也能挣钱。三是带动农民增收。部分合作社以新产业、新品种为主,价格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等形式向农民推广,农户可从中受益。
(四)转变发展方式。一是走规模经营之路。在农民合作社的带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迅速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转变。二是走高效农业之路。不少合作社采取“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高效立体农业模式,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三是走组织化营之路。农户家庭经营,多数属于分散经营,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建立有规模、有组织、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提高了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五)推进标准化生产。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合作社普遍重视质量安全,普遍有了“品牌”意识。他们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全过程、全产业链的质量管理,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制度,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如凯华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行了“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蔬菜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会宝山生态产业合作社努力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注册的“沂蒙会宝山”和“会宝”两个品牌,13个品种已通过农业部有机绿色认证,全面实行品牌化经营。
三、存在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有的乡镇发展较快、数量较多,带动效果明显;有的乡镇则发展较慢,且有些不够规范,管理难度大。
(二)大部分经营主体规模小。农民合作社虽数量多,涉及面广,但真正有规模、效果显著的不多。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模偏小、结构单一、实力较弱,市场竞争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不强,总的辐射面不广,连接农户能力不够强,部分合作社甚至没有办公服务场所、经营设施和生产基地。
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3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按照十八大要求,在新的形势推动下,旧城镇闫隆村利用内部的人才、技术、场地设备等各种优势和管理经验,整合农机资源,合理购置农业机械,成立了大亨农机专业合作社。
一、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黄骅市大亨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位于旧城镇闫隆村,xx年开始与农业局合作进行大型机械播种、收割机深耕等作业,xx年3月注册成立。拥有固定资产400万元,占地面积460平方米,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配套机具42台(套),入社会员144户,年均耕作面积1万余亩。合作社的成员绝大多数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或村中的“能人”,对农机化操作技术、农业机械的应用、推广等有极大的热情。合作社的建立不仅满足了周边群众的耕作需求,而且为农机规模化作业和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走出了一条适合农村发展的新型路径。
几点做法: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管理,合作社在广泛征求社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并明确了社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细致分工,组建了三个责任小组。业务组负责联系地块,签订作业合同;机务组负责机械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后勤组负责收取作业费,备品备件、油料的购进及帐目的核算。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合作社制定了《农机作业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油料配件供应制度》等基本制度,采取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结算的运营方式,实行“单车核算,分别记帐,节余归己,超支自负”的核算办法,有效地提高了生产率,降低了成本。合作社作业、收支与财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接受会员监督,做到透明、阳光。三是搞好培训,强化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了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与农机部门紧密结合,严把入社关口,强化入社机械、人员的源头管理,入社机械必须牌证、手续齐全,按时年检,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诚信服务,健康发展。合作社始终坚持信誉第一的原则,如果农机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同时合作社坚持照顾困难农户,对五保户、低保户实行耕收费减免政策,树立合作社的形象,维护合作社的信誉。xx年夏秋两季合同作业面积12000多亩,合作社社员收入比不入社提高了20%以上,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由于起步时间较短,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资金不足,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发展壮大靠个人投入远远达不到发展需求。特别是农业机械的购置、维修等需要大量的资金,农机作业的费用需要提前垫付,这些都给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困难。加之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了解和加深,必须通过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实力进一步增强,产生对农民的吸引力,进而保证合作社的健康规范发展。二是农机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合作社大中型机具与日俱增,但现有场库棚不能满足农业机械的存放需求,大量农机具只能露天存放。加之农机具存在使用周期短,存放时间长的.特点,长期风吹日晒,冰霜雪冻,使很多机具锈迹斑斑,损坏严重,不但缩短了机具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维修成本,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浪费,而且影响了机具的作业效率和使用年限,进而影响了农民投资购机的积极性,延缓了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三是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影响合作社的发展。由于农村长期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一家一户小块经营的现状短时间内很难扭转,大机械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难于开展连片作业,从而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降低了农机使用率,严重制约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步伐。四是农业机械维护保养不够。合作社的机具保养维修跟不上,存在维修设备单一,配件不全和维修人员缺乏等问题。
三、对合作社今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各级组织,尤其是乡、村两级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统一规划、统一种植,以利于组织大机械统一耕种模式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使乡、村两级组织真正在落实十八大要求中能够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探索建立组建规范、统分结合的发展模式。农机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逐步探索建立起一套组织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部运行机制科学有效,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造血”机制。二是探索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要在稳定现行土地政策基础上,实行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更好地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解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鼓励通过入股、租赁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使那些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而没有得到高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向“农民专业户”集中,帮助“农民专业户”成长为“农业专业大户”。通过对土地的重组、规划,实行规模化种植,建立高产创建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而很好的解决小地块与大农机的矛盾。
(二)政策引导,培育典型。一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壮大经营实力。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各级财政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综合运用税收、资金和项目等有效手段,加大培育和扶持的力度,扩大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合作社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及省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农机作业合作社的数量,扩大现有合作社的规模。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信息,在切实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发展壮大经营实力。二是要强化扶持培育,突出抓好典型带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培育,认真总结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以典型示范带动,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对于典型示范户,政府要特别加强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这一专项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还可以累加多补,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以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保险政策,帮助他们增强抵御各种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领导,市、县、乡党政分管领导、涉农部门要领导到位、谋划到位、支持到位、督导到位,善于发现和总结培育典型,及时制定、完善各类政策措施,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真正把农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涉农部门强大的工作合力,从体制、机制、科技、政策运行各个方面,实实在在解决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制定规划,有序推进。要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分析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以及农民对农机作业服务需求情况,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济体系。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充分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新的更大解放。三是把握原则,规范发展。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要着重把握好发展原则:即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在合作组织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创建的发展模式,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务求实效,不断创新农机服务组织方式;坚持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以农机化推动产业化,以合作方式带动规模经营;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发展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保证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要扶植抓好合作社的典型,鼓励他们由点到面向外辐射,打破村与村、乡镇与乡镇、县与县的界限,向周边村镇覆盖,不断以市场为导向,扩大耕作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促进“家庭农场”发展,进而实现合作社的大发展、农业生产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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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xx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xx年和20xx年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xx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xx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xx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xx年的×个发展到×个,同比增长×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家,比20xx年增加×家,增幅×%。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家,京山县达到×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养殖业占×.×%,其他行业占×.×%。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xx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家,各地指导扶持×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xx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营销策略,还可以减免税收,或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员运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地一些小型生产者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不在工商登记。“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当然“一般成员”还是享受了进入市场、改进价格和技术服务的好处。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20xx年中央×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为贯彻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都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写入了20xx年的×号文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作为合作社具体指导部门的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以及各级经管部门更应该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工作。如何抓好这项工作,中央的要求是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给予补助,这就意味着政府扶持合作社是有重点和具体要求的。另外,抓示范社建设,也是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工作方式,通过示范社建设,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让农民亲眼看到和亲身感受到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让合作社的领办者知道规范的合作社应做好哪些工作。让我们的指导者知道如何总结推广合作社经验。示范社建设主要围绕提高服务功能、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机制做好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搞好总结推广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社才有生命力。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示范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投入示范社服务功能建设;二是用于培训;三是用于指导服务的工作经费;四是用于表彰先进,包括优秀辅导员。另外,除了各级经管部门要抓示范社建设外,农业部门的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商、税务、林业、水利、农垦质监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业务抓好示范社建设。
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5
近年来,××县供销社围绕全县生猪、茶叶、蔬菜、中药材、烤烟五大主导产业,积极引领农民和职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为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较好收效。
一、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上世纪60年代,供销社就开始引进、推广、扶持毛竹 二、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的具体做法及收效 三、供销社在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对专业合作社组织作用和功能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够重视;二是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专项业务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专业合作组织的正常建设和发展;三是运作、管理不规范。部分专业合作组织章程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管理松散,凝聚力不强;四是大部分专业合作组织以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为支撑,没有吸纳社员入股。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农民联合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制约了进一步的发展。
四、供销社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的想法及建议
(一)市、县政府应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供销社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
(二)建立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一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论证、市场营销等服务。
(三)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产业化项目,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诸设施等方面,财政适当给予扶持,相关金融单位应给予信货支持。
(四)对专业合作社开发的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项目,应纳入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和科技开发规划,实行重点扶持。
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6
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农民合作社促农增收脱贫调研报告,请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xx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民合作社在促农增收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等当前合作社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家),其中,种植业112家、养殖业45家及农业服务10家,入社社员2564人,带动农户7520多户,20xx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产值约1.5亿元。合作社主要经营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威观三特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xxxxx商标、xxxxx乌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xxxxx乌鸡商标、无公害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孝敬心商标、xxxx生态金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xx金花茶商标及xxx高原果蔬合作社注册xxx高原商标等。几年来,为合作社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532万元。
二、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帮助成员脱贫的经验做法
(一)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以小农户形成大规模、建设产业链、扩大扶持覆盖面的发展思路,推行合作社七规范、五统一的标准化建设,从而实现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带动我县贫困户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
(二)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合作社通过流转贫困户的土地,可让贫困户获得流转土地收入,既增加了收入,又降低了经营土地的风险,充分利用了闲置土地,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在扶贫方式上,合作社致力于村脱困、户脱贫,把合作社纯收入的60%作为合作社成员分红,确保合作社成员收入增长。合作社的这一扶贫方式既为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又为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
三、地方政府发挥合作社作用开展脱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20xx年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合作社、党员聚在合作社、农民富在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带动、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合作社党员围绕中心任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气象。
(二)开展合作社评选表彰工作。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主动适应三特农业发展新形式,开拓创新,转变方式,对促进和推动三特农业提质增效、上档进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奖励先进,进一步发挥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三特农业提档升级,我县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评选表彰活动。
三、存在问题
(一)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续了过去农民打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为15人,入股会员1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7家,有的合作社成员挂名,不参与入股。
(二)管理水平不够高,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虽然很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获取信息的平台及资金,基地硬件设施不齐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生产、轻加工、轻销售,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产品销路不畅,带动农民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增收的能力不强。
(三)制度不够健全,运作不规范。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往往习惯于听从政府指挥,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缺乏决策能力。很多组织内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往往形同虚设;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宗旨模糊,责任不清,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导致会员联系不紧密,合作社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有其名。目前我县16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规范、能有序开展工作的只占1/3左右;勉强维持的占1/3;其余1/3基本上有名无实,既无办公室场所,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章程和制度,更没有没有组织会员开展过任何活动。
四、发挥农民合作社优势带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将试点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着力点。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同时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机制、民主管理、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逐步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经营模式。
(二)赋予农民合作带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新的职责,建议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试点,实实在在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三)精准扶贫注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基地建设等环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可以形式多样、类型各异。既可以是单个项目或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上的合作。具体操作可以借鉴红色股份运作模式。
(四)为进一步带领、帮助精准扶贫贫困户脱贫致富,要统一思想改变以前送钱送物的做法,由输血变为造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以产业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合作社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将贫困户可以以享受扶贫政策的资金入股当地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合作社产业。这样,既可以帮助贫困户找到找准脱贫致富的产业,又可以使适合当地发展的合作社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双赢的目标。
(五)按照实现脱贫定导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注重衔接,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完善,把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跟上级政策准确衔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带动精准扶贫开发新模式工作顺利推进。
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7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2024年合作社调研报告篇8
为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近几年,市科协根据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农作物种植、果蔬栽培、家禽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采取政策倾斜、政府引导方式,积极组织农产品经纪人、种养大户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后创建了xx优质梨协会、xx魔芋协会、xx草芥核桃协会、xx蔬菜协会等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农技协,为群众增收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挥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一、xx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我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23个,会员76343人(户)。其中:农民专业技术协会241个,会员384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82个,社员37852人。在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中实行“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互联网”模式的有15个;村“两委”带动农民合作组织的有58个;公司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32个;协会中建立党支部的有68个。至今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村(居)委会有4个,占全市168个村(社区)总数的2.3%。
我市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后,通过制定章程,提供协调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户统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带领群众走上了小康致富之路。如xx镇的樱桃协会成立后,通过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目前樱桃种植已辐射到毗邻8个乡镇115个村13825户,年总产量达150多吨,产值达300多万元;xx镇的干田优质梨协会通过多年的发展,现优质梨基地面积己达9000亩,年产量3000多吨,产值达650多万元,果农户均收入达3万多元,最高农户收入达23万元,在此基础上,xx优质梨协会还采取“协会+基地+农户+公司”的经营模式,带动周边地区和部份乡镇积极发展优质梨种植,让干田优质梨真正成为了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摇钱树”;xx魔芋协会从最初1795户会员发展到如今的4000多户,依托“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现魔芋种植面积已达1.25万亩,总产值达1.53亿元,全乡95%以上的农户投入到了魔芋种植的行列,并且还带动了周边乡镇及州内外部分县魔芋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范围涉及水果、蔬菜、花卉、药材、家畜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多个门类。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技术交流型,主要是利用协会互帮互助这个平台,开展会员之间种植、养殖技术交流,从而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致富的目的,绝大多数协会有此功能;二是技术经济服务型,协会主要职责是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为会员提供生产资料等,如xxx红梨种植协会筹建的种苗技术服务站,就承担着为会员统一引进良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果树嫁接等功能;三是技术兼经济和经营实体型,其主要业务范围是帮助会员进行产品的统一加工和营销,如xxx优质梨协会利用协会优质梨深加工工厂,统一加工、销售;四是科技开发型,主要是根据生产需要,开展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如以xxx公司为主组建的xxx核桃产业协会;五是股份实体型,主要以会员入股的形式合作兴办股份制技术经济实体,如xxx养牛协会创办的经济实体养牛专业合作社。
二、主要做法
为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稳步发展,市科协发挥职能,立足各乡(镇)资源优势,抓实生态核桃、魔芋、云南红梨、xx冬桃、黑山羊、肉牛、肉兔、花椒、无公害蔬菜、中草药等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农技协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培育高效、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支柱产业群。
(一)抓示范引导。按照有产业特色、有发展潜力、有组织活动、有创新思路的“四有”原则,市科协在年度工作计划及农函大培训计划中,重点优先考虑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农户的培训和协会的组建和扶持力度,着力培育科技含量高、基础设施过硬、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合作组织,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开发,引导广大农户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速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发展进程。
(二)抓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科协科普惠农项目,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合作社+基地+农户+协会”及“协会+基地+农户+公司+互联网”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模式,扩大规模、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促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自20xx年以来,市科协每年安排80万元资金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主体参与特色生态产业基地建设。
“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各级科普惠农(益民)奖补资金177.5万元。
(三)抓品牌发展。围绕“三品一标”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特别是对品质好、规模大、有效益的产品,市科协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协会围绕“品种、品质、品牌”做好文章,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抓科技普及。一是建立农村致富能手、高原特色产业带头人、经纪人、农村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科技入户率和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二是充分利用农函大、科普e站、科普微信,广泛推广立体种植、病虫害综合防治、标准化生产、农业机械化、设施栽培等新技术,努力提高农业科技集成配套水平。三是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层次,着力培养技术带头人,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四是每年开办农函大培训班30个,培训学员1500人以上。五是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着力在贫困乡、贫困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培养了一批农村新型职业农民,为帮助贫困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矛盾,亟待认真研究解决。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政策扶持。乡(镇)、村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农协会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支持。部分农协会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持,已名存实亡,成为“僵尸”协会,极大地影响了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运行机制落后,抵御风险能力弱。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形式上。大部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处于初级阶段,由于科技含量低,信息渠道狭小,融资渠道单一,市场竞争能力差,综合实力普遍较弱,其作用难以显现;二是运行机制上。由于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组织化程度差,协会与会员之间没有经济利益捆绑,即使有实体牵头的协会,组织仍较松散,凝聚力不强,抗御风险能力弱,部分会员民主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还不强,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偏低,会员之间联系较松散;三是在开展活动上。由于协会没有资金来源,时常处于力不从心,组织无力,从而缺乏号召力、战斗力,还有部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体制不明,产权不清,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
(三)经营理念较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由于受自身条件限制,产业化经营程度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产品处于初级阶段,结构单一,局限于初加工,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发展空间小,竞争力较弱,且服务大都还处于无偿服务,市场观念淡薄,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利益协调机制不规范。协会与农户,农户与基地或龙头企业的关系大多停留在单纯的买卖关系上,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致使在守约履约上,合同双方受各自利益驱动,常常是市场价格高时,农民不愿意将产品交给企业,市场价格低时,企业又以种种理由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出售的产品,甚至压级压价。
(五)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资金缺乏是制约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的瓶颈,截止目前,金融机构尚未向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贷款服务,大多数协会未建立强有力经济实体,无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下步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模式,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在开展实用技术转化、农技推广和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重视和肯定,同时也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迎来一个新的机遇。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增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会认知度
加大宣传和请示汇报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研究制定出有利于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与发展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自主自愿、因地制宜、多层次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引导、扶持和管理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整合资源,加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结合
一方面利用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没有入会条件限制的优势,组织未入会农户加入协会,扩大协会规模,提升社会影响力,同时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引导农户逐步入股入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发挥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上联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下联农户和生产基地的优势,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较弱的缺点,通过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服务农民提高产品竞争力,在更大的`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规避市场风险,同时认真做好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在行业自律、维权、行业代表性和科技服务等方面优势,惠及更多农民提高科学生产经营水平,实现共同致富,推动农村的繁荣和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指导服务
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做到引导而不参与,扶持而不干预,促进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xx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xx市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的作用,建立合作组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农技协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农技协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章立制,规范协会运行
通过开展省、州、市示范协会、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运行机制,完善章程,健全制度,促进协会规范发展。
(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科普惠农项目,加大中央、省、州的资金扶持力度。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坚持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重点用于市级示范协会的奖励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服务,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申报无公害基地及产品、绿标、有机食品认证、注册商标等。三是加大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对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简化程序,快捷办理。
(六)重视人才培养,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坚持“发挥优势、发展特色、服务城市、富裕农村”的工作思路,引导协会在顺应农村发展趋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大农民专业技术协会队伍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会长、理事长的培训力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发展活力,提高农民专业技术协会队伍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能力,为做好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信息网,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将信息、技术、市场、资金、农户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信息技术的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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