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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读后感600字篇1
天使有一对漂亮的翅膀,它像雪一样白,可以带着天使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整天无忧无虑。可是如此美丽的它却给一个小男孩带来不幸,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星期天,我很无聊,顺手就拿了一本书,无意间瞥见书的名字叫《智慧背囊》,我也不知道看什么,就漫无目的乱翻,对文章内容却一无所知,突然间我的眼精一亮——《天使的翅膀》,我精神大震。文章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因病做了手术,却给他的肩上留下了两道永久的伤疤。有一次,上体育课时,他向往常一样小心翼翼地换衣服,不料被同学发现了他的疤痕,更衣室一下子像开了锅一样热闹,有的同学尖叫道:“这是什么呀,真丑呀!”有的同学害怕的说:“太可怕了,简直像两条大虫子。”……同学们七嘴八舌,刺耳的话伤了小男孩的自尊心,他的心像流血一样疼,却只能躲在学校的墙角,独自伤心,掉泪。
可是,小男孩又是幸运的,他有一位心地善良的老师,她得知情况后,只说了一句话,就使小男孩快乐起来。原来,老师对同学们说:那是天使飞上天时,翅膀留下的痕迹。这句话使同学们不再害怕了。其中,有一个小姑娘,要摸一摸“天使的翅膀”,她用他那胖乎乎的小手,摸了摸,并说:“真的是天使的翅膀!”小男孩流下了激动泪水,我当时想,小男孩一定很幸福。
看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泪花在眼眶里打转,我为小男孩有这样一个理解他的好老师而感到欣慰,人在伤心地时候是极需要他人关心的。可小男孩在今后的生活中是否依然不坚强,是否还有人再嘲笑他呢?一个个的问题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接着往下看边,原来小男孩不再被人嘲笑,而且他不再懦弱,变成了一个坚强的小男子汉,他勤奋好学,并酷爱游泳,他努力练习,终于获得了游泳冠军。文章我看完了,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我要代表小男孩感谢所有帮助过他,理解过他的人,是这些人使小男孩坚强,使他敢于面对充满荆棘的人生。我真想大声的说:“我们的人生需要这样的人,愿每个人都无怨的奉献出自己的爱心!”我也想对小男孩说:“你是好样的,你没被困难打到,在今后的旅途中你会更加努力,更加勇敢,因为,昨天的太阳已经落山了,迎接明天的太阳将会是面目全新的。”
人的一生中,不免遇到不顺心的事,你一定不要独自躲在黑暗的角落流泪,要学会自强,学会面对,昂首阔步继续前进,一定会找到希望的光芒。请举起我们的手大声的说:“我们要做一个坚强的人!”
冰?读后感600字篇2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扑在书堆里的感觉,嗅着淡淡的墨水香,仿佛亲临了书中的境界。我喜欢外国的短篇小说,也青睐中国的古典巨著。曾多次梦回红楼,让我感激万分。
?红楼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认为名《红楼梦》之最也。
我最欣赏的是此书中描写人物的手法,作者将闺中秀女无一不叙述得详略得体,内外兼中,无一疏漏之处。譬如,在描写王熙凤出场时,文笔就非常巧妙,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手法衬托出王熙凤的大大咧咧,也表现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勾勒她的外表时,“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眉梢,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从面部到身材的刻化,充分显现出她的刁钻狡黠,谄上欺下。
又如,在林黛玉第一次与宝玉见面时,作者是这样叙述的:“泪光点点,娇喘嫩嫩。娴静时如娇艳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委婉的表现出她的美丽绝伦,聪慧灵秀,体弱多病。
从头到尾,作者把贾府的上上下下都描绘得十分详细,连一个小丫头也不放弃对于她的笔墨。在描写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时,文笔更是清新秀丽,焕然一新。在这一段,作者还用了反复的手法,如宝玉看到黛玉是就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后来跟黛玉说话时,又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的反复描写,从侧面反映了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缘分,好似这段情缘前世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方面也为下文作者叙写他们的感情做了铺垫。
我十分欣赏曹雪芹的文学涵养,他的写作风格焕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十分华实,十分到位。
看了《红楼梦》,我也摘抄了不少名句。从中学到了不少描写人物的手法。
冰?读后感600字篇3
巴菲特在投资方面是个天才,在做人与生活态度上也是天才。青年时的他从不炫耀自己的学识,但是却博得全班同学的崇拜,他不善与女性交往,所以每次派对时别人正和女伴跳舞时他总是一个人呆在一个角落里,尽管这样所有人仍向那靠拢问巴菲特各种各样的经济问题。由此可见他的做人是很值得学习的。
巴菲特生活就和普通人一样,你可能会不相信,因为在你的脑子里亿万富翁都是坐着自己的超豪华油轮、飞机、最好的酒店、鱼子酱……但巴菲特恰恰相反,他的三餐很简单,一块三明治、最喜欢的可口可乐(加点樱桃汁更好)和饭后香草或草莓冰激凌。值得一提的是他喜欢吃的可口可乐、香草或草莓冰激凌、喜诗糖果都是由他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控股的。如果你走进巴菲特的办公室除了凌乱的桌子就是成堆的可口可乐罐。他仍旧开他20多年的老林肯车,穿的也是顺手连试都不试就从衣店衣架上拿下来的西服。令人称奇的是巴菲特竟然不用电脑,而是用没有电脑以前的爱迪生牌股价自动收录机。就算使用也是偶尔在电脑上打打桥牌。
成为亿万富翁的确让巴菲特很开心,他以不寻常的方式享受着这种幸福。就像他说的,金钱改变不了你的健康状况,也无法让别人爱上你,但“它会使你身处的环境更有意思”。巴菲特的交涉甚广,包括众多首席执行官、政治家以及国际象棋冠军加里?,卡斯帕罗夫这样的名人。1994年夏天,他与总统比尔?克林顿一起在马撒葡萄园打了一场高尔夫球,之后一起去凯瑟琳?格雷厄姆家吃了一顿平静的晚餐。
虽然巴菲特拥巨额的财富但是,他不会留给自己的儿女,最多就是在圣诞节时送给孩子们每人一万美元的伯克希尔的股票。巴菲特的儿子彼得想拥有一个农场成为一名准农民但是没有钱又不想问巴菲特借,巴菲特知道此事后给儿子买下一个农场但要求儿子按月付给他租金。巴菲特的女儿苏珊婚姻破裂没有稳定收入独自抚养孩子生了病也没钱去治,即使这样巴菲特也不闻不问,好在凯瑟琳女士顺便拜访,看见苏珊的房间最好的电器莫过于20寸的黑白电视机,生气地给巴菲特打电话要求他尽快送来一台大屏彩电,巴菲特只好答应。尽管如此巴菲特的儿女们仍然爱他们的父亲,他们认为是父亲给予他们坚强的意志和现在的幸福生活。
与人们熟悉的华尔街的阴险狡诈不同,巴菲特是为数不多的不伤害别人而获得巨额财富的资本家之一。用芒格的话说,他努力争取不做一个“可怜的守财奴”,他把投资人和被投资人都当作伙伴,而且从不凭运气取胜,也不给自己留退路。
现在巴菲特要超越金融界,获取更大意义上的成功。他说他最喜欢持股时间是“永远”,这也让华尔街内外都大为吃惊。现代人的字典里还没有“永远”这个词,通常它只是小说或童话里的字眼。
但是巴菲特确实兑现了他的承诺,在这个充满贪婪和欲望的时代,巴菲特把投资变成了人与人之间的良性纽带,而且几乎成了社会契约。1969年他在写给合伙人的信中提到伯克希尔?哈撒韦:
“我当然不会只为一个诱人的价格,就把某个由我喜欢和敬佩的人经营的好公司卖掉”
这样有情有义的话在华尔街已经绝迹了。学者甚至把它当作妖言,而且在整个美国已难得耳闻。
而且到了今天,这类话更让人吃惊,因为它更少了,它与多变的共同基金的风格格格不入,甚至与整个瞬息万变的社会都显得很不合拍。今天,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疯狂交易成了社会嬗变的代言词,之前人们与社会、职业、社区、家庭和社会团体之间紧密的联系现在已经慢慢消逝,而且这这种消逝的速度还在一天天加快。艺术大师安迪?沃霍尔预测我们每个人只能保留15分钟的名誉,其实,在这个动荡年代,15分钟内就消失的不仅是我们头顶的光环,还有最可宝贵的过去和感情。各种职业的合作关系四分五裂,大牌运动员抛下自己的队伍,老板不停地解雇雇员,就连认为最该保持传统的大学也急着重新发明已使用了千年的加农炮。在日常生活的各行各业中,“电车”上的人一夜之间相貌就会改变几番投资者在寻找退路,但这么做绝对不仅仅是投资者而已。从这点来看,华尔街疯狂洗牌洽洽证明,最重要的是,他获得巨大成功不是因为把承诺当成了交易,而是因为他信守诺言。
冰?读后感600字篇4
翻开《巴黎圣母院》,总能给人一种迷茫的感觉,这本书将人性的虚伪,卑鄙,阴暗表现地淋漓尽致。但黑暗中总有一丝光明——人性的善良和奉献,虽然很微弱,但也能指引人们前进。正是如此,才让人有读下去的信心。
作者雨果将善恶两者写到了极端,形成天壤之别的对比。这个方式让人明白了善恶美丑不在乎表面。印象深刻的是那富丽堂皇的教堂,它是一件华丽的外衣,掩盖了人性的丑恶,假借宗教来表现。宗教像是茫茫大雾,笼罩了人性美丽的一面。
在封建王朝中,官吏勾心斗角,针对人民,与人民为敌,艾斯梅拉达因为这刀山火海般的冤狱而被迫害。在“奇迹王朝”中,看似衣衫褴褛的贫民,流浪者,却互相帮助,舍己为人。为救出艾斯梅达拉而攻占圣母院。看似和善亲切的克洛德,实际内心充满嫉妒,阴狠,自私。而莫加西多更是如此,看似驼背,独眼,但能舍己救人,从绞刑台上救下艾斯梅达拉。克洛德和加莫西多都同样爱慕艾斯梅达拉,但都遭到拒绝,走向毁灭,但克洛德是毁灭他人成全自己,加莫西多是毁灭自己成全他人。这是多么大的区别啊!
艾斯梅达拉在这个阴暗的时代,是最耀眼的光芒,拥有迷人的外表的她,内心也是清澈纯洁。他对待山羊,救下落魄的诗人,想给劫持自己的加莫西多送水,对负心的弗里斯至死都保持爱情中,不难看出,她是个至善至美的人,正因为她的特立,才被这个世界所排斥,被辱为“女巫”“杀人犯”,被送上了绞刑架。
那段时间的法国,乌烟瘴气,让人窒息,人民希望有曙光照耀这里,但不可能,这意味着要打败“真善美”的上帝,矛盾体现了残酷的事实,揭示了人性的悲哀。
掩卷,我依旧唏嘘不已,钟声还似乎在我脑海中激荡……我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燃烧自己,发出炽热的光芒!
冰?读后感600字篇5
?罗生门》可以算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作为一篇短篇小说,它并不像我所熟悉的欧亨利等的短篇小说那样,通常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罗生门楼里发生的故事就好像是大千世界中截取的一个小片段,没有过多的雕琢痕迹,却依旧让人回味无穷。
我认为日本作家多是比较喜欢而且善于描写人的内心的细微变化的,这在《罗生门》中也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作为主人公的家将,本是被老主人辞退出来的。他本身是一个善良而普通的人物,当他面临衣食不足的窘境时,他心中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倘若不择手段的话……”,这个念头催他出门,来到这罗生门之下。此时,这个念头仅仅是一个“倘若”,他其实是没有这样的勇气与魄力的,他毕竟只是一个良民,连他自己也对自己是否真能够“走当强盗的路”产生了怀疑。
而当他来到门楼上,看到那个拔死人头发的老太婆的时候,他的正义感告诉他无论如何,在雨夜罗生门上拔死人头发已经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于是刚才那些“当强盗”的念头消失了,他上前抓住那个老太婆,就像每个正义英雄在遇到邪恶反派时会做的那样。老太婆害怕,她要给自己开脱,于是她告诉了家将关于她拔头发是为了做假发,及被她拔头发的女人其实生前也是干过坏事的。而她不知道,她的自我开脱,也给了正在踌躇的家将一个当强盗的正当理由。作者最终以家将抢去了老太婆的衣服结尾,在这个罗生门里的一进一出,就像经历了一次社会的洗脑。
家将、老太婆、死去女人之间的关系,不由让人想到鲁迅先生常说的“吃人”的现象。谁在吃人?谁在吃谁?有很多人试图从理论中归纳出个一二三,我却觉得比起那些文学评论,小说通过作者平日的观察提炼,写出的虽然是“故事”,却更能揭露吃人的本质。死去的女人生前是“吃”官兵,老太婆“吃”女人,家将“吃”老太婆,每个人都在“吃人”,每个人又都在“被吃”。因为那些仅剩的良知,也被饥饿折磨地昏头了,而社会又给与每个人看似合理的“吃人”的理由。
人们吸吮着别人的鲜血又毫不知晓,任凭说他们愚昧也罢落后也罢,真正处于那个社会之中,也只能像被打了麻药一般,无法振作精神,看清它了。就像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能够清醒地看清这个社会弊病的人有几个?最可怕的是很多的人自以为看清了,还对这个社会妄自下了如何如何的定义,又全然不知自己的愚蠢的,那与当年被迫抢劫的家将也没什么本质区别了吧。
伟人之伟大,不仅因为他们能够从一个更高的角度俯视这个社会,评判这个社会,也因为在俯视过这个社会后,他们仍能够落下来评判自己。所以优秀的小说大多不是以“万能的主”的角度来进行描述。这篇《罗生门》,就像是行走于社会中,遇到了罗生门前的这位家将,便尾随着他,看完了他生活中的一个故事后又离开,继续别的行走。作者看似超脱了社会,却其实在这社会之中。作者为《罗生门》赋予的意义已经超越了时代,并将被人们一代代诵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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