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我们对以往某阶段工作的“复盘”,工作是重要的,所以职场人在写工作总结时一定十分用心,以下是调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路长制月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1
泰顺之美,在于山,源于水。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是泰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36万泰顺人民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去年以来,泰顺县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实施五水共治打造美丽浙南水乡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护水、治水、美水为突破口,以建设生态之城,生态水乡为目标,全面推进五水共治。从温州火车站前往泰顺的车上,我们一次次的被泰顺的好山好水所吸引,而从泰顺市水利局副局长口中,我们了解到了很多关于泰顺在五水共治中的工作情况。
一.部门联动,完善机制
泰顺县政协成立五水共治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工作,泰顺县司法局成立司法行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依托河长制,对全县2条市级河道、43条县级河道、176条乡级河道实行一对一管理,并成立13支乡镇河道保洁队,落实100多名村级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日常保洁和监管。
二.加大宣传,舆论先行
1.县委宣传部、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各部门联合开展五
水共治、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利用乡镇集市日和重大节日,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节目视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五水共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与县法院联合开展了开好一次庭,上好一堂法制课系列活动,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了五水共治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的有机融合。
2.通过《联谊报》及市县级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泰顺政协网站、《泰顺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等宣传载体,宣传报道反映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的实施情况;加强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的宣传报道。
3.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助力五水共治。司法局成立了包括3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律师在内的五水共治法律援助监督指导团,对受理的五水共治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评估、会诊。着重排查该县以三库三网三站(即珊溪水库、文祥湖水库与樟嫩梓水库,城乡供水管网、垃圾收集网、污水处理网,甲家渡、垟溪、龟湖电站)为重点的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在五水共治专项行动29个重点村(居)、11家重点企业和3处农民工集中居住区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点,使五水共治法律援助工作更接地气。
三.公益活动,我在行动
各组织联合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开展青春助力治水·建功美丽泰顺治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该系列活动一条暴走的小鱼公益活动、小鱼治水,保护母亲河活动,投放鱼苗7.5万余枚。
四.治污先行,治污在我
治水并非只是一朝一夕,而在五水共治中,治理生活污水便成了泰顺的重点。为加快治理,相关部门缩减了治水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前完成县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评审,并计划三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80个村,改造提升195个村、长效管理287个村、新增受益农户51124户,其中今年新建27个、改造提升6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并做好相关设施的配套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完成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当然,在和陶局的交流中,他也表示泰顺的五水共治也存在一些困难。
1.五水共治资金投入大,成效慢。
2.五水共治存在与地方经济相冲突的可能。陶局表示,为了更好地开展五水共治的工作,他认为在五水共治与经济发展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以五水共治为重点。
3.人民对于五水共治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依旧有待提高。我们都知道五水共治是一场攻坚战,没有旁观者,都是践行者。治水不单单是政府的事,也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一包到底,必须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参与。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却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只有当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五水共治以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时,五水共治的工作才算是有了质的飞越。
感受:
在向陶局学习五水共治的措施和经验时,我们更多地了解了五水共治,更多地了解了泰顺在五水共治中的工作。泰顺的青山绿水需要的是每一个人去保护。在这个美丽的城市里,我们看到的是潺潺的溪流,我们看到的是清澈的河水,我们更看到的是泰顺人民五水共治的决心。在泰顺的两天里,我们去了几个乡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岭北。那里不仅山清水秀,绿树成荫,更有古廊桥、古民居、千年古道等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一下车,便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那样的清澈,那样的响亮。在部分乡村我们也看到了污水进化处理工程的工艺流程图,上面详细写出了污水处理的流程。在青山绿水的环抱下,在五水共治如此浓厚的氛围下,我们有理由相信泰顺县可以在今后变得更美丽!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2
**位于灵芝镇北片,群贤路南侧,与大庄头江相连,东起解放大道西侧,西至避风塘河道南端,全长1.8 公里,平均宽度约为100米。荒荡河道南岸以农田为主,沿河30至50米外建有体育路、奥体中心,**乐园等,荒荡北岸为**新区十里**景观休闲用地, 200米范围内有杭越海鲜馆、小莲庄会所2家餐饮企业。十里**建设时基本上对荒荡北岸进行过自然护坡的施工,沿岸都进行了丰富的自然景观改造和景观绿化,荒荡南岸基本上是景观绿化。目前,**总体水质情况总体良好。
**为区级河长管理河道,区级河长是区教体局局长马成永,镇级河长是灵芝镇副镇长杨钢,区级河长联系部门是区**。
根据荒荡河去年整治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任务主要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巩固前期畜禽清养成果,加强监管和巡查,严格防止回潮反弹,防止非法鱼塘养殖。
(2)继续加强监管,严格防范周边农庄、会所等餐饮服务业污水直排河内。
(3)做好**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加强巡查、加强监督。
(4)继续开展岸边违章搭建清理、水面木桩清除、沉船清理、沿河卫生整治、河道清淤整治等工作。
(5)做好水面保洁网格化,定期对水面做好保洁工作.
(6)建立河道水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标准。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区、镇两级河长及区**严格按照“河长制”管理要求,坚持定期巡查、及时整治,对**整体流域进行全面监管,今年以来,江水水质都维持在标准以上。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定人打捞。由镇出资安排专人对**整体江面进行每日水面清洁,及时处理江面的零星垃圾和水草。二是重点关注沿岸餐饮排污情况。**最主要问题还在于沿岸两家餐饮企业的餐饮污水排放问题,虽然经过去年的排污纳管整治工作,污水处理系统都已经安装并运行,但有时会有渗漏偷倒等行为。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与两家餐饮企业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3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xx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xx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xx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4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推动。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河长制”组织体系,并结合扬溪镇实际情况,开展了河长制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了浓厚舆论氛围。 一是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显示屏、宣传册等方式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树立保护水源的生态观念。二是开展社会宣传。我们广造声势,发挥自身优势,利用led屏等传统媒体对河长制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同时通过举办讨论会、座谈会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把握河长制工作的精神。据统计,我镇共制作大型固定宣传排5张、宣传横幅40条。三是开展笋壳综合利用宣传。在竹笋开挖季节,扬溪镇河长办通过在河道边、村委会、人口集中地区悬挂横幅、通告、镇村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村民加强对笋壳的再利用,保护河道环境,收到良好效果。
(二)强化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
镇河长办督促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镇、村河长持续开展巡河工作,至5月底,全镇、村级河长累计巡河200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5起,实现了巡河制度常态化。承办县级河长巡河交办问题5起。
(三)强化督查考核,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__年4月,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对各村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前期河长制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__年河库治理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与河库水环境质量、黄德全县长在全县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村及时整改,达到督查效果。
(四)开展河道垃圾清洁和行动。
结合县政府组织的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河道周边的生活垃圾、弃渣弃土进行清理。根据县河长办有关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河道垃圾清理行动。一是安排铲车对扬之河、石门河河道内的弃渣弃土进行了清理。二是要求村级河长加强巡河,一旦发现倾倒垃圾行为,立即阻止,并告知镇河长办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在河道边制作安装警示牌,提醒村民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弃渣弃土。四是通过入户走访对周边居民进行了宣传引导,增强“爱河护河”意识。镇河长办为落实好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对镇主要河道进行认真摸排,确保不遗漏一处入河排放口。目前,共摸排入河排放口6处,涉及排污单位6个
(五)开展固体废弃物点位“回头看”排查清理工作。
今年5月,镇河长办、各级河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以赴开展河湖固体废物点专项巡河行动。按照全河段、全天候、全方位的要求,对排污企业、排污口、物料堆场等附近河段进行重点排查,共排查出河道固体废物点位26处,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清理。
(六)持续开展禁渔工作。
镇河长办联合镇派出所河警、农服中心,对主要河道不定期开展禁渔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组织护渔执法行动三次,并未发现电鱼、炸鱼等违法捕鱼现象。各村护渔队不定时开展河道巡逻工作,并加强禁渔宣传,全力营造互相监督,携手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级河长对河长制重视程度不够,虽开展了巡查和清理垃圾,但发现问题、制定对策、完善档案资料等存在不足。
二是我镇的河流涉及流域面积广,道路工程、水利工程较多。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垃圾随意堆放,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履行河长职责。
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职责,加强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制定有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推进我镇的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河长制工作,及时报道各村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增强镇村两级干部保护河沟、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意识。继续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引导全镇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倡导河长带头宣讲河长制工作。
(三)突出专项整治。
以农村环境为抓手,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步伐,规划建设新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化治理,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契机,做好污染企业、污染源摸底工作;常态化做好入河排放口调查工作;不定期对固体废物点位开展“回头看”;继续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依法打击在河道内电、毒、炸鱼以及地笼捕鱼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管理监督。
加强乡河长办对各村、各河长的的巡查督查,持续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结合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5
根据《关于报送20xx年度新安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黄河长组办[20xx]8号)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新安江流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编制完成《新安江城区段22公里整合规划》
围绕中心城区新安江两岸滨水地区开发和河道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完成了《新安江城区段22公里整合规划》,分上游段、城区段、下游段三个片区,分别对滨水两岸用地布局、河道岸线、驳岸、栈道、码头、绿地、公园、重要节点、业态安排进行了整合系统规划,提出规划控制和改造提升标准,是中心城区滨水两岸有序开发建设的系统性规划。
(二)全面落实村镇规划管理
1、加强县城以及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开展县城总体规划优化工作,以《县城规划编制标准》为依据,全面优化县城总体规划。截至11月上旬,各县已委托设计单位,基本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优化方案。二是督促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市95个乡镇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49个,其它基本完成规划方案初稿。三是编制完成省级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20xx年全市55个中心村规划方案已于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于9月份通过省住建厅规划专家评估,全部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优化工作。在这些规划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网系统规划以及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明确了绿地和水利保护的绿线和蓝线。
2、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市规划局于4月初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的通知》(黄城规[20xx]50号文件),坚持先审批、后建设原则,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不得动工兴建。农民建房和乡村建设必须严格依据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民建房规划,建筑风格必须符合徽派建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镇农民建房工作。截至目前,其中黄山区、徽州区积极响应,已全面建立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其它区县正在开展试点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强调:项目设计方案中要统筹安排垃圾、污水收集、处理以及排放的设施,确保污水进入管网。
(三)加快改徽建徽,加强控违拆违,绿化改造。
1、深入推进改徽建徽工作。年初出台了《黄山市20xx年度改徽建徽工作方案》,绘制改徽建徽工作示意图,结合全市三线三边整治,20xx年改徽任务为2215幢房屋,其中属于新安江流域的有1750幢左右,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占年度任务的100%。
2、强化控违拆违和环境整治工作。强化控违拆违和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动态巡查、零报告、举报奖励、违建处置四项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区县出台四项制度,摸排出128幢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目前全市共控违830处5.4万㎡,拆除违建设610处4.7万㎡,其中新安江流域控违690处4.5万㎡,拆除违法建设520处4.3万㎡,始终保持控违拆违高压态势。同时,结合环境风貌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村镇道路硬化、街面整治、垃圾处理、环卫设施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利用一切空闲地、边角地,进一步美化、绿化和亮化,确保营造新安江流域山青水秀的良好环境。
二、20xx年度工作计划
积极做好新安江流域保护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新安江流域重要节点的整治、改造和提升工作,指导区县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6
(一)总体情况:清镇市位于贵州省中部,乌江上游鸭池河南侧,是贵阳市所属县级市,东接贵阳的观山湖、乌当、花溪三区,西临织金县,南与平坝接壤,北与黔西县、修文县交界。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下辖6镇3个乡7个社区共181个行政村。涉及河流的乡镇有6个镇、3个乡、5个社区。
根据《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乌江珠江流域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紧急通知》(筑生态文明委通〔2016〕208号)的要求,我市于2016年12月22日下发了《清镇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乌江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委办通字〔2016〕68号),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就在有序的推进中。
1、工作方案。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17〕22号);2017年5月5日,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筑委厅字〔2017〕37号)。根据省、贵阳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清镇市的实际制定《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6月份行文下发;13个乡(镇、社区)全部依据县级以上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社区)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出台了工作方案,实现河流全覆盖、无死角,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任务。自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办公室就承担起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工作群,具体承办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文件的草拟、基础工作的开展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自河长办成立以来出简报15期、专报20期以及14条河流的情况调查、公示牌的校对安装,共开展工作调度6次,组建督导工作组深入乡镇、河道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2、组织体系。(1)河长设立和公告: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实行“双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李瑞同志、市政府市长孙绍雪同志担任市(县)级“总河长”;分管生态和水务的副市长担任县级“副双总河长”;“河长”以市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主体,共16位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市(县)级河长;明确了24个市(县)级责任单位、6镇3乡4社区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各乡(镇)、社区设立“双河长”,由各乡(镇、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1名副总河长,由1名具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立“双河长”,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担任。我市市级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以及11个乡镇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全部在市级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发布。(2)办公室设置。成立了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各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按照省、贵阳市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我市已向市编制管理部门申请成立河长制工作科,市编办于2017年10月11日进行了批复。
3、制度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于11月20日印发执行;2018年出台了《河长巡河制度》、《执行河长工作制度》等。
4、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巡查及监督工作,组建督查检查组长期开展深入乡镇河道监督检查,共下发20期《督查专报》,督促全市各单位开展辖区内河流、水库河道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效果明显,河道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5、基础工作。一是形成县级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滚名录54条;二是根据河流名录,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于4月初完成了56块公示牌的安装;各乡(镇、社区)根据安排,开展了乡(镇)、村河长制公示牌安装,目前共安装公示牌71块。三是市生态局于2017年4月初按照设置的河流河段段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取样分析工作,第一次河段54个段面和9个水源地水质水样监测已于4月27日全部现场取样、分析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54个河流段面达标26个,达标率仅占48.15。通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在2017年11月开展第二次河流段面水质水样监测中还有东门河水质不达标,长冲河下游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其余全部达标。2017年6个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排放量和排放标准合格率100%。四是河长大巡河。贵阳市9名市级河长、清镇市16名县级河长以及乡镇级河长全面开展了巡河行动。五是开展《清镇市水资源规划》(修编)、《清镇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清镇市中水回用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18年10月完成。六是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七是10月初开展县级5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八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清镇市电视台每天在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及保护河流知识,各乡(镇、社区)、市级责任单位共制作固定墙体广告17幅和宣传标语24幅进行广泛宣传。九是全市汇编完成河流名录74条(县级以上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流名录60条)
根据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黔河长办〔2018〕8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强化整改:
(一)河长湖长的调整、公告工作
针对贵阳市主要领导的变动,猫跳河河长我市已于5月分进行了公示牌的更换;我市2018年人事调整不大,县级目前仅有东门河左二支流县级河长由于岗位变动,其余的都没有变动。目前,由于现分管领导已是其他河流的河长,正与政府协调明确新河长事宜,待新河长明确后立即发布公告和重新安装公示牌。
(二)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三)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完成贵阳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意见修改后召开专家审查会议。
4、最高设乡级河长和仅设村级河长的河湖“一河一策”方案我市已于2017年安排各乡镇、社区组织编制,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执行河长制度》、《河长巡河制度》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于6月我市印发了《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细化方案》。为强化工作的落实,市政府于5月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会上明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每月常务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并在会上通报各乡镇、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乡镇社区、部门联动机制,以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工作。
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11项二级指标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三项指标:根据贵阳市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清镇市目标值,利用直线内插法核算,2018年我市用水总量目标值是1.945亿立方米,2018年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是18%,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为15%。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测评方案,要求各市(州)、县提供重点工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调查成果表,核算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所需年度总人口、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由省统计局提供,指标核算机构是省水文水资源局。因此,此三项指标需到年末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确定后才能核算出结果。经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三项指标我市已完成。
目前按照省及贵阳市要求,已对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科伦药业、贵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等7家重点取用水户进行2018年第一季度用水情况调查,经过统计核算其用水情况与2017年同期相比保持平稳,随着清镇市地方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较好的增长速度,我市2018年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预计在控制目标。
二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经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对样本灌区实测和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项指标我市已完成。目前各灌区农田灌溉工作已开始,样本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实测工作由省水科院开展。
三是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经与市生态局对接,目前涉及我市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2018年我市应完成6家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目前塘寨发电有限公司、三联乳业预计8月份完成创建工作,另外4家(宏博塑业、中兴南友建材、山星建材、刘妈妈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五是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率:经与发改局对接,2018年1-3月需办理取水许可涉水建设项目初步确定有1个,目前已通知业主办理,业主已回复同意办理。
六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率:2018年我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个,已对7个进行了设置审批,另外2个(朱家河污水处理厂、站街污水处理厂)需补办设置审批手续,目前已督促补办设置手续。水晶集团生活污水处理站预计年内关停。
七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目前我市应开展监测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9个,全部进行监测,监测率为100%。
八是水资源年度工作完成率:目前无证取用水户清理整顿工作还未全部完成,我局已向清镇市水务公司下达所属乡镇水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清镇市水务公司已正在开展迎燕水库至新店、王庄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涉及各乡镇无证取水的问题可得到解决。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2018年贵阳下达的目标任务至少创建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目前正在通知相关小区6月底报送资料。
九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2018年我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1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
(三)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行动,开展河道沿线企业、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严禁生活垃圾入河及入水源地;将垃圾处理、河道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生活垃圾已基本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所有乡镇均配有垃圾车辆和收集设施,统一将生活垃圾拖运到海螺水泥厂焚烧处理。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2017年搬迁养殖场1家(规模以上);2)全面落实禁止饮用(备用)水源地水库网箱养鱼,2017年对鸭池河网箱养鱼进行撤除,截止到目前累计拆除网箱88亩,占网箱拆除总数125.4亩的70%,其余37.4亩力争年底全面拆除。3)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上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4)示范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推广高效低毒农药20多个品种,提高主要作物重要病虫防治效果,减少施药次数和用药量。5)示范推广静电喷雾器。静电喷雾器施药省药40%以上,节水90%,节省劳力3倍以上。6)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控制除草剂使用对市境内农药经营户严格监督管理,每户每年平均监督检查4-6次,对部份药进行抽检,年抽检20个以上农药品种。高毒、剧毒、高残留等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已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三是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红枫湖保护区不符合环保政策的5家企业(红枫塑料包装、塘关灰场污染治理项目、天筑绿色墙材、正和加气、油脂化工厂)进行了拆除和搬迁。
(四)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1、水源保护:完成红枫湖一级保护区围墙3000米,围栏1500米,标志牌150块,警示牌32块,隔离网1.5公里,大冲村挖力组至右二村沙坡组隔离网约9公里,现已实施完成6公里。2、河道治理:一是实施红枫湖入湖7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其中簸萝河综合治理全线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其余六条河流治理可研报告已于11月经清镇市发改局进行批复,待资金落实立即实施。二是东门河下游河道清淤工程(其中东门河主干流全线长4400米,争旗冲支流段全长2900米,娃娃桥至朱家河1400米),已于2017年3月全面完成。三是实施东门河上游段(东门桥至火车站)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1亿元,已于2017年5月动工,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四是计划开展中小河流(暗流河石牛坝至蔡水段)河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600万元,治理河道14.6118公里,预计2018年初动工。五是计划实施梯青塔湿地公园三期建设。总投资2.3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沿河步道、康复公园、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现规划方案、红线图已完成并通过审查。3、污水治理: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了红枫湖沿湖128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达到地表水Ⅲ类后经湿地或净化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目前全部完成有红枫湖镇骆家桥村骆家桥一、二、三组、白泥村坝上组、站街镇杉树村大坡组、杉树村张关组、杉树脚组共7个村寨项目,其余村寨正在施工中。二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现完成征地拆迁、线路迁改、平场、地勘、水电配套及主体施工,待主体验收后装修及安装设备。配套管网完成放线,已开始施工。2)东门河三年变清工程。项目总投资34760.74万元:实施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和争旗冲污水处理厂建设。3)投资2500万元,实施王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于8月22日建成,目前正在办理排污口审批手续。4)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799.2万元,将原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一级b标)提高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现正在设备调试运行阶段。5)姚家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总投资17589.44万元,现厂区已建成,正在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三是实施职教城污水处理项目。1)职教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6230万元,现已建成试运行。2)职教城西区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水利水电职业学院、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5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移交贵州科林净达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运行管理;贵州(清镇)职教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二期)、(贵州财政学校)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五)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市生态局加强清镇市公益林监管,全市公益林总面积49.57万亩,每年补助资金510万元,2017年以来共补助资金1020万元;水源涵养林建设2017年新增3.55万亩。
市生态局实施红枫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在清镇市青龙村东门河左二支流两侧,规划面积630.69亩,主要总投资1.6亿元。公园建设前该区域大部分为荒地,左二支流成自然状态。主要对左二支流进行河底清淤、生态驳岸建设,并在两岸种植柳树、水杉等植物进行净化美化,目前项目还在实施中。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河道挖沙采石管理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七)严格执行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及制度工作。
我市按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河道管理保护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规定规范相关建设行为等工作。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
开展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自2017年4月以来,我市组成河道监督检查组,长期坚持深入河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查,并形成法律文书;同时对河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和下达整改通知,自综合执法检查以来,出具执法文书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通过复查全部整改。
(九)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我市明确了河流保洁人员133名、市(县)级义务监督员33名,乡(镇、社区)、村级义务监督人员76名,为实现长效监督保洁提供了保障。
(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级工作安排,为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明确由省统一开发,待省、市平台建设完成后,地方直接运用。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较好的单位有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新岭社区、红塔社区、水务局、发改局和财政局等单位
从资料报送情况看:按照《关于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乡(镇、社区)和各市级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及时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qq群号为:694052050)”。一是各乡(镇、社区)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河长制工作旬报(上、中、下旬)三期,各乡(镇、社区)均按照要求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但是部分乡镇未及时拟写工作动态简报上报。二是各市级责任单位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可是,部分市级责任单位不重视河长制工作,至今未安排专人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也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生态局和商务局;部分单位安排人员加入了“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但至今未按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交通局、文广局和国土局,部分单位资料报送不齐全。
从工作开展及环境卫生情况来看:自河长制工作以来,全面开民清河清岸行动,大部分乡镇都认真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部分乡镇还存在形不成长效管理机制,河湖保洁突击性情况仍然突出。如麦格乡、犁倭镇。麦格乡河道特别是沿河流周边有村寨的河道长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垃圾转运不及时的情况。犁倭镇河溪洞养鸡场环境卫生没有得根本解决。
从河长巡河情况来看:乡镇级河长巡河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在各乡镇报送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措施的情况出来。这是普遍的问题。
一是河流沿线村寨较多,村寨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大部分生活污水都未经处理直排入流河,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由于河道治理跟不上,部分河道护堤、拦河坝垮塌,部分河道淤泥堆积,河道两岸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人员难以深入管理,沿河两岸绿化不足,河堤杂乱,需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河道保洁经费困难,配备的河道管理人员补助不能有效保证,队伍极不稳定,河道保洁管理不到位。四是河湖保护上级下级联动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
为切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及措施:
一是各包保单位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及时熟悉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清委办通字〔2017〕53号)文件要求,了解、掌握单位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安排专人抓、专人管,及时与贵阳市包保单位进行对接,形成合力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各级河长的参谋助手。认真执行《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执行河(库)长工作制度》,当市级河长待定期间,相关工作由市级执行河长(河流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平时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要求,结合市级河长的时间每季度开展巡河不少于1次,并建立巡河台账;对责任河流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市(县)级河长;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建议,提请河长明确问题督查整改意见后,拟定措施台账;做好问题措施的跟踪落实,建立落实台账;将巡河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形成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并附以上台账,于每月20日前报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便于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录入国家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同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河(库)流经(所在)乡(镇、社区)、村及责任单位,召开责任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河(库)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所在的岗位、居住的处所及附近河流等的实际,制定出《清镇市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6·18生态日之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下发,力争所有河流有民间河长全覆盖,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是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联动。全面落实市(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建立大流域、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五是结合“一河一策”开展管理保护活动。“一河一策”编制完成后,各相关单位及乡(镇、社区)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发生。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各乡(镇、社区)、包保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督查督导切实推进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政府督查办、市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7
一、“河长制”管理的成效
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巢湖及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20xx年,巢湖湖区平均水质为Ⅳ类,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湖区主要污染指标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主要入湖支流南淝河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6.5%、17.8%和4.43%。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各辖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担任河长,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巡查河道,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各辖区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10多个部门纳入其中,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工作实效。
(二)完善责任机制,强化考核问效。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制度平台。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环境保护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修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水质改善和排污口整治目标等“河长”给予诫勉谈话等6种不同形式的问责。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情况月报、工作通报、工作督察和曝光整改等制度。河道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进展每月检查一次,河道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检查和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市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与指导“河长制”实施。
(三)注重调查摸底,强化“一河一策”。各辖区深入巡河,摸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分别以图片、表格、文字形式绘制个性化“河长工作图”。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市级制定了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县(市)区级对本级河道调查和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综合整治措施、工程推进措施、长效管理及时间安排等。
(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市环湖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省水利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科研联合体和4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半年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合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选择了白石天河、十五里河等14个流域,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对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园进行综合治理与系统保护,做到治理一个小流域、清洁一个小流域,并逐步向市辖淮河流域、滁河流域、菜子湖流域、白荡湖流域推进,最终实现合肥市1.14万km2国土面积综合治理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
合肥市“河长制”总体推进情况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两侧一些看的见、摸得着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排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河面漂浮垃圾、河岸两侧违规开垦及垃圾堆放现象基本消除,河道景观及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但遗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结合路网建设、城市规划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综合考虑;有的需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解决方法,有的还涉及搬迁、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相当的难度,有些辖区以此为理由不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流域统筹推进有待完善。城市河道往往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现象。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流域割据,且雨水分区、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分区和行政区划交错,一个流域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但水质的改善迫切需要划分清晰的流域治理单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
三是精准施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以往采取的河道综合治理路线大多为沿河截污、污染集中处理、清淤疏浚等,不是建立在精准的污染源分布与构成的分析基础之上,工程措施的处理规模、布局、削减污染物总量与水质改善之间未能建立相对定量化的响应关系;二是环保部门实施河道水质监测,流量监测则由水务部门实施,难以精确计算入河污染物通量,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质、数量协同控制。三是对水质变化情况还未形成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水质变化情况的研判、溯源及快速处置能力需增强。
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有待严格。“河长制”实施三年以来,除表彰先进、启用约谈程序以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干部因为生态环境质量损害而受到追责处理。究其原因,客观上近年来合肥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水环境治理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帐,任务重、难度大;另外,现有的考核体系难以精准区分上下游、左右岸的'贡献情况,导致责任难以厘清;主观上还存在“尽职免责”的心理,没有动真格。
五是公众参与局面有待形成。市辖各县(市)区、开发区一律要求在河道上设立“河长制”告示牌,通过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参与河道管理。大部分公众虽对河道水质状况不满意,但随意向河道倾倒污水、抛洒垃圾等行为在有些河道还存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意愿还不够强烈,未形成较为强大的舆论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更加聚焦水质改善,“河长制”管理应当更精细化地统筹流域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改善,统筹点源、面源和内源防控,寻找与转变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居民生活与消费模式的契合。
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主体责任。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落实“河长制”责任人,完善“河长制”考评体系,倒逼各级河长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研究水质改善工作,改变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局面。要把“水质改善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红线和责任底线,对照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办法》(试行版),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等实施严格追责。
二是更加注重完善顶层设计。完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实施“多规合一”。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非经科学论证,严格限制“裁弯取直”,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积极保护河湖休养生息空间,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针对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积极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工作基础。打破行政区界,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深入的污染源调查,是确保河道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基础。当前,迫切需要以流域为单元,深入分析污染源的构成与时空分布,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完善现有监测体系,积累河道长期水量、水质监测数据,保障水量、水质协同控制工作条件。
四是更加注重统筹流域治理。根据欧美发达国家治水经验,水质改善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通过水质模型的建立,实施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当前,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削减城市面源,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建立流域大数据平台,结合生态特色小镇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面源防控的突破,真正实现河道治理迈入流域治理。
五是更加注重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公共政策和新闻宣传,增强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等纳入市民教育之中,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渠道,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行为准则。
路长制月工作总结篇8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xx镇河长办积极谋划、开展行动,2020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动员。今年以来,xx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积极参与,通过村级广播、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加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定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动员群众积极反映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通知书16份,处理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通知书18份,处理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在河边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日常工作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保洁员人数清洁的频次密度不够。
(一)加强宣传引导。以村(居)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治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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