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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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成功的调研报告不是没有依据想象出来的,是需要在客观事实的调研进程中产生的,对于调研报告,我们一定要依据工作的需要,拟定出切合实际的调研计划,以下是调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7篇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全面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创新了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也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载体,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存在与发展还很不成熟。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来看,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自身综合实力不强

目前,全区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仍处于低层次。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差。缺乏配套的收购场地、仓储、冷库及加工设备等硬件设施,只能出售初级产品,无任何产品附加值;二是缺少高素质的带头人。从各地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主要是有一个优秀的懂经营、善管理并有较高威望及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现实农村中,具备上述条件的带头人太少;三是产销衔接不紧密。一般停留在产前的优良种子提供、产中的技术服务,对于产后的销售服务、市场开拓、产品加工、营销策略等方面涉足太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与农民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四是缺乏品牌培植意识。目前,区内的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统一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更谈不上产品的商标注册,也没有积极申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很难赢得市场信誉,加上广告宣传不到位,市场竞争力处于下风。

二、外部环境不适应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以及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作业还认识不足,甚至对专业合作社的概念都不清楚,误认为搞合作经营又回到过去计划经济的老一套。因此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扶持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技术指导、产销信息获取、周转资金信贷及专项资金补贴等职责不清、协调不够,甚至互相推诿,影响了农民办社的积极性。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使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农业产业化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形成地方产业带,带动一方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各级组织特别是涉农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适应农产品市场化所起到的客观作用,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使农民群众清楚专业合作社的含义和性质:在合作方式上,坚持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组织管理上,坚持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任何组织不得干预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在利益分配上,让合作社成员充分得到实惠,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原则。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首先须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我区各乡镇的传统产业,比如樟山镇的牛皮、松籽;长塘镇的空心菜籽;兴桥镇的黄牛;曲濑乡的花生、芝麻;禾埠乡的饽芨、莲藕等等。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办社,要有特色,突出一个“专”字。其次要根据当地的产业基础,善于引导和依托农村的种、养殖能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扶持下,带动周边群众,走专业合作化道路。三是要坚持创办条件,讲究质量,形成统一品牌和规模效应,提高竞争功能。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政策上的扶持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中央、省、市的各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应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此外,在资金信贷、农业产业化立项、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项目安排,都应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市场化的新生事物,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更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正视问题,寻求对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2

自20__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在通过对姜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伴生着一些问题,凸显出工商部门的监管盲区。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虚假问题。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很小,有的则纯粹就是家庭作坊式的,这种以家人为成员,实质上是家庭经营的种养殖户,并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属于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目的是为了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显示,这类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数不少,占总数的近30%,它们的存在,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不和谐因素。

从事重热点行业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重热点行业主要为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姜堰市6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际从事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8户,占总数的35.73%。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18户从事食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设立时按规定领取了相关许可证外,没有1户能够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台帐,食品安全和农资质量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特殊性,特别是农药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这种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的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所指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大胆探索,强化监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并没有明确赋予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管职能,再加上不少工商干部认识偏差,认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讲服务和扶持,不能讲监管,从而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监管的盲区,工商部门陷入只登记不监管的“尴尬”地位。

那么,工商部门应该如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管呢?我们对此也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对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类似于企业年度检验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须申报年度检验,工商部门无法通过年检对其实施监管,我们认为应当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年度检验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每年至少1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的方式可以是实地检查,也可以是书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除看合作社是否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至28条所列的7项违法行为外,还应包括合作社经营是否正常、盈利亏损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收集合作社发展的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二是对从事食品、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重点行业进行特殊监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是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两种。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属于这两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这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涉及这两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照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特殊监管,除了每年的定期检查外,还应当实施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检查的项目、要求参照省局对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检查的规定。

三是用行政指导来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手段只有责令改正、撤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3种,一般违法行为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就要吊销营业执照,监管手段过于单薄,容易陷入非左即右的监管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承载着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希望。对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我们的监管手段应当更加柔软、更加人性化,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而行政指导因为具有很强的行政性、鲜明的导向性和显著的非强制性,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能够很好的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应当成为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当然要吊销营业执照;对一般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尽量采取提示、提醒、建议、告诫等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指导其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3

根据县政协xx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政协组织了部分县政协委员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对区内(县外)、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总体情况

西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相对较晚,最初是xxxx年库区移民在天生桥库区水域成立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之后沙糖桔种植大面积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随之快速发展起来。此外,精准扶贫大政策的推动,也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一个重要驱动因素。截至xxxx年末,西林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09个,注册登记409个。在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主,占专业合作社个数90%以上;养殖专业合作社个数占比相对明显偏少,且正常运作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更少。

(二)本次调研对象情况

本次调研所选择的调研对象,都是从全县专业合作社名单中按种植、养殖类随机选样的专业合作社,共25家。这25家中:正常运行11家;创社模式:支部带领型1家;能人带动型9家;自愿联合型15家;行业类型:养殖型6家;服务型2家;种植型15家;种养型2家;投资方式:贷款2家;成员资金入股9家,其他的14家;营销模式:已有产品的14家全部是自产自销;管理建设:年召开社员大会9家;有会计核算9家;有固定办公地点12家;对社员进行过培训的11家;制定相应制度11家。

除了对我县进行调研外,我们调研组还到武鸣区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沃柑火龙果为主,集种植金融及技术服务果品增值包装及冷链于一体,配套农业观光旅游致力于打造“三产融合”、“沃柑全产业链”为主的大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沃柑、火龙果的种植,主动探索金融与农业的融合模式,通过汇集金融企业、渠道商、农资厂家、科研机构、加工厂、冷链运输、社员种植户等各方资源,构建完整的产业链。主要做法:

一是出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

二是简化工商登记手续。

三是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负责人(法人)培训,掌握合作的运作规律。

四是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销售额准,财务精。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的调研对象看,我县当前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合作社的产权安排不合理

合作社财产支配权包括财产占有、支配和收益权。这次的调研对象中,成员资金入股只有9家,大部分“成员”并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出资,他们只是通过合作社采购农药、化肥,或者销售农产品给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这些“成员”并不能真正成为合作社的成员,他们与合作社实质上就是买卖关系。如果没有出资就不是合作社成员,也就不存在盈余返还。合作社社员有的以林地入股后,仍按照分散经营的方式单家独户作业管理,林地产权不归属于合作社,导致合作社无法统一生产作业,也不能以林地来抵押融资。

(二)合作社结构不规范

这25家合作社有16家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9家召开也是走形式,只有核心成员参加,重大事情如理事长的选举、财务报告公开、盈余分配方案等普通成员均不能参与,民主管理成为一句空话。另外,本次调查的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没有制定合作社章程,或者已制定合作章程但未能按照合作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除理事长(发起人)以外,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不符合标准,社员各自为战。25家只有6家有正式固定的办公地点,因此,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

(三)资产核算建账不健全

25家有9家聘请人员做账,但都没有严格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配备专业会计人员和进行账务处理,财务监督审计根本谈不上。在收益分配的处理上,25家合作社均没有提取盈余公积,也没有为普通成员设置明细账户登记股金和交易量(额),进而也没有按交易量(额)给成员按股份返还盈余。由于合作社内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每年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并没有把国家补助计入专项基金,更没有量化到普通成员的份额。合作社成立之初,大都未收取入社费,合作社也未能从经营收益中提取活动经费,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服务活动都是义务劳动,甚至倒贴差旅、代办和交通费用,导致合作社各项工作难以开展。由于合作社成立未收取入社费,多数为实物资产(林地)入股,合作社缺少活动经费,难以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代为做账,无法规范生产活动资金的收付管理。合作社社员购买农资、出售产品收入均未通过合作社账户管理,各自收支,合作社账户无法真实反映合作社的现金流量。

(四)产销链脱接。我县当前已成立的各专业合作社,事实上并不能有效地履行生产规划、技术标准、操作监督和产品检验方面的管理职责,也不能做到要求每一个成员都要执行标准化生产流程,维护合作社对外签订的合同和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调研过程中,多数合作社反映,合作社负责人与厂家订购肥料、农药后,一些社员认为社长从中捞好处,非要自己另行采购不达标的低价肥和农药。施肥、喷药时令,也不服从要求,存在拖延时间的现象,结果导致合作社成员之间果品不一。另外,在销售季节,合作社联系了销售渠道,社员又不服从安排,为了早些多些出售,降低要求进行了采摘,以次充好,导致客商取消后续合同的履行,影响到合作社的声誉。个别社员还参与散户违反合作社规定竞相降价出售,致使产品价格难以统一。养殖合作社产品主要销售还是以零售为主。25家中,有产品的14家的销售渠道全部是自产自销,没有形成真正的产销链接。

(五)金融贷款扶持有难度

所调查的合作社带头人和合作社社员均未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专业合作社共有7个。未能得到银行信贷支持既有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合作社方面的原因。银行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不调查、不答复、不作为,服务态度差导致未能借款;二是大型国有银行贷款门槛高,贷款条件严苛,多数合作社难以符合贷款条件;三是银行现有贷款产品不够灵活,不能较好地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合作社方面的原因,一是合作社的性质决定合作社不需要贷款,例如八达镇坝林村吉装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其业务主要是为造林公司或个人造林大户提供劳务合作,无需周转资金,无贷款需求;二是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有一定的资金,不需要贷款,例如那佐乡弄合村益友种养专业合作社;三是合作社自身没有资产,缺少抵押物,也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无法申请贷款。加之我县当前的农业保险服务发展困难,由于自然灾害的不可预测以及灾害评估难、保费贵等原因,保险公司不愿受理,果农也不愿意投保,合作社投保额为零,金融贷款扶持风险高,导致银行惜贷怕贷。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对合作社的支持有待加强

除了少数成立比较早、发展比较快的果品类合作社能够获得政府支持,大部分合作社都依靠自己力量在发展,但由于资金筹集难等因素的限制,加上国家金融支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这些合作社面临的困难重重。

(二)合作社理事长的自身素质

由于理事长在自身素质方面差异很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县合作社规范化程度的不一致。一是对合作社缺少认识,对合作社的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二是民主管理意识缺乏,成员只是徒有虚名,并没有起到作用,理事长主导合作社,唱独角戏;三是信心不足,责任心不强,成立合作社之后才发现组织经营管理困难重重,缺少管理经费,于是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失去了信心,没有了责任心。

(三)对合作社规范化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县对于合作社的发展都持积极支持态度,从宏观方面给合作社的诞生及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一些部门在追求合作社数量增长的同时,忽视了对合作社的规范化进行引导和管理,数量较多,但总体运行质量不高。

(四)以经济实体抵押登记存在困难

比如当前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沙糖桔林权确权工作未完全推进,很多果农未进行确权,未办理林权证。与此同时,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刚成立不久,林权、经营权抵押登记系统上线不及时,特别是沙糖桔抵押登记相关系统未上线,导致无法进行抵押登记,银行发放以沙糖桔林权、经营权抵押的贷款尚存在困难。

四、几点建议

(一)重视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建设。我县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缺乏有效的指导和模范社可参照,因而在组织建设、章程制定、财务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选择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细分水果种植类、养殖类、劳务输出类等)进行专门指导,明确“三会”即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同时,可以整合或撤销“空壳社”,由要数量向要质量发展。

(二)健全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应该逐步建立合作社资信评估制度,财政扶持要预先进行科学评估,对经过评估后被认为具备发展潜力的合作社,政府可以提供财政支持,同时投入后要定期进行调研,避免有些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与财政资金扶持在鼓励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要完善监督机制,对财政扶持的资金进行必要的审计与稽查,增强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使用过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审计和群众监督,使财政扶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

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四)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化意识

有效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品牌优化达到产品优化,通过品牌竞争实现产品质量提升。相关服务窗口可以通过产品低农残、生态绿色认证指导合作社规范化生产,以产品的绿色食品产地认证打响合作社声誉,提高合作社的收益。

(五)积极推进和扩宽销售渠道

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如农产品交易会以及推介会和各种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品牌产品,开辟新的??

(六)探索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对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配置股份、对资产股权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对经济的收益权和分配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员最大限度分享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建立示范专业合作社,使之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生产标准化管理、销售与财务管理、效益分配等方面走向合规、健康、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带动其他合作社的发展。只有规范管理、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够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一是为合作社提供贷款贴息政策。为合作社贷款提供财政贴息,贴息可以根据本县财力提供全额贴息或者部分贴息,减轻合作社发展的还息压力,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为合作社贷款出台优惠政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在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支持下,合作社融资成本得以降低,从而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由经纪人、选果厂提供担保。开创合作社与水果经纪人、选果厂签订订单合同,银行向合作社发放贷款,经纪人、选果厂提供保证担保的“合作社+银行+公司”模式,实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三是为沙糖桔林权、经营权抵押登记提供条件。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林权抵押,特别是沙糖桔林权(或者是经营权)抵押登记上线运行,给合作社融资提供方便,使林权、经营权转化为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实现收益。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组织化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为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对我县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农民合作社,树立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799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类合作社1065家,养殖类656家,农机化合作社60家,其它类型18家。有9家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家被评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2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19家合作社取得国家绿色农产品认证89个。全县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15.6万人,带动农户21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

的70%;代销农产品4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13亿元,社员增收3.67亿元。合作社运作模式(以林业为例)有:荒山、土地、资金、劳力、技术五种入股形式和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等形式。

(二)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xx年底,全县工商注册合作社不足50家,自xx年至今,在工商注册合作社每年平均新增约240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组织能力强。当前我县合作社组织已涵盖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活动全过程,涉及所有特色优势农产品,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是合作内容多。合作社自身不断创新,充实丰富合作内容,形成了生产型、流通型、服务型涵盖多种业务的合作社组织,由简单的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向信用合作拓展,在强化风险应对能力,特别是在农产品闯市场、树品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是辐射效应高。合作社组织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具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传统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从而极大地带动了群众入社的积极性。

(三)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下发《关于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

范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将各乡镇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建设情况列入镇域经济考核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宣传。结合创业培训,累计组织近400个合作社负责人到青岛农大进行免费培训,提高了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开阔了视野。同时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业务人员也积极到合作社进行实地指导,提供各种信息服务。

三是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树立发展合作社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农”,打造亮点的理念,在履行好指导、服务职责的同时,积极帮助合作社向上级申请政策、资金扶持。在加强协调、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解决贷款等方面提供了便利。通过引导扶持、强化服务,促进了我县合作社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在合作社组织的辐射带动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序,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助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速土地流转。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谁来种地”成为现实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土地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让更少农民种更多的地,找到了破解发展难题的答案。截至目前,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3.27平方。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5

青州市谭坊诚信肉鸭产销服务合作社于20xx年6月23日成立,经青州市工商局注册,由谭坊10个村众多养鸭专业大户共同发起,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成立的。合作社以优质肉鸭产销为主,为社员提供肉鸭养殖产前、产中和产后全方位的服务,运营以来,合作社为广大肉鸭养殖户提供了一流的养加销服务,辐射面积进一步加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经营规模进一步膨胀,更好地满足了青州市肉鸭养殖的需求,更好地满足了广大肉鸭养殖户的需要。合作社成立后,形成了以合作社为龙头,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经营大户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的运行机制,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经营效益和农民经济收入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一、合作社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管理机构:

青州市谭坊诚信肉鸭产销服务合作社是工商注册的合伙企业法人单位。建立了全体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并通过了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理事会有7人组成,设有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5人。监事会有5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1人,监事3人。服务处所辐射青州、寿光、临朐、昌乐等县市区。

2、运行机制:

合作社为全体社员养鸭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合作社实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了“六个统一”。一是统一购料。选择品牌饲料,并且因量大能享受价格优惠;二是统一购苗。选择信誉好、质量好的种鸭场的鸭苗;三是统一购药。选择名牌厂家的名优产品;四是统一饲养管理规程。聘请大专院校的专家为社员养鸭户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并且定期对社员户的肉鸭养殖场进行巡回技术指导;五是统一销售。解决养殖户卖鸭难的问题;六是统一结算。彻底解决卖鸭结账难的问题。

3、制度建设:

合作社自成立以来,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注重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结构,有力地增强了我镇养殖业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改变了过去肉鸭生产管理技术落后、疫病防治知识淡薄等问题,提高了谭坊镇肉鸭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合作社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在不断增长。为规范发展,合作社建立了《全体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员大会通过了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合作社新章程》,对合作社宗旨、社员权利义务、组织结构、财务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实施了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程序,这是诚信肉鸭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同时印发了《肉鸭防疫技术操作规范》,积极推广使用低毒药品和绿色环保饲料,杜绝了高毒、高残留药品的使用,提高了产品质量。

4、资金管理:

合作社由谭坊10个村众多养鸭专业大户共同发起,现已有200余户加盟,每个社员户股金200元,团体社员户500元,现累计吸收社员股金5万余元。合作社专门成立理财小组,设有组长组员若干人,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合作社及时做好分红工作,加盟户均得到了产加销一条龙服务,及时得到了分红受益。我们每个社员户现已分红多次,同时社员户最少的享受购物优惠达到3000多元。

二、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生产、加工、销售情况:

科学组织生产,专门印发了《肉鸭防疫技术操作规范》,积极推广使用低毒药品和绿色环保饲料,杜绝了高毒、高残留药品的使用。聘请防疫专家对高温鸭棚从防疫角度进行全面消毒,确保肉鸭生长在健康的环境中。

大力发展基地建设,坚持把基地建设作为展示谭坊诚信肉鸭品牌的窗口,在镇党委、政府和兽医站的支持和协调下,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和“一个龙头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原则,发展起高标准肉鸭棚100多个,建设规模化肉鸭基地2个,对基地内的肉鸭从鸭苗到上市完全按有机食品标准进行生产。

为搞好销售工作,我们实行了龙头企业连接合作组织,合作组织连接农户的销售模式,依托各大冷藏厂、食品公司,养成后再返销给冷藏厂、食品公司,完善了销售链条,解决了广大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2、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技术培训情况:

质量是通向市场的“身份证”,是信誉的“保证书”,有质量,才有市场竞争力。基于此,合作社围绕改善肉鸭品质做文章,着力打造谭坊诚信合作社肉鸭养殖的品牌影响力。为此,引进了纯正的樱桃谷鸭sm3,并切实加强技术培训。聘请省市畜禽养殖专家实地讲解肉鸭养殖技术和日常管理方法,定期对社员进行培训,提高养殖技术。两年来,先后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社员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

3、提供质量检验、品种培育、互助保险、贷款担保、行业维权服务

合作者依托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契约、入股的形式,为养殖户积极提供质量检验、品种培育、互助保险、贷款担保、行业维权等一系列服务。在龙头企业中和农户之间建立起来的中介组织,建立了“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目前主要依托潍坊美城食品公司华美冷藏厂、寿光康利佳食品有限公司、青州惠邦食品有限公司等。

三、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当地畜牧这个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

青州市谭坊镇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镇,分别与昌乐、寿光两县市为邻,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肉鸭养殖一直是谭坊镇的主导产业之一,其产销量一直位列青州前列,但起初当地群众在肉鸭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管理水平差、饲料转化率低、饲养成本高、饲料品牌多乱、药品杂、劣质兽药充斥市场、鸭苗质量混乱、饲养管理不规范、卖鸭难、结帐难等诸多问题。合作社成立后,进一步提高了谭坊镇肉鸭养殖的规模,加快了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进程,实现并达到了国家“城市准入制”的要求。目前,畜牧业已经成为了谭坊镇的农业支柱产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

2、有力地带动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合作社注重加强养殖户的管理和引导,强化合作社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促进合作社自我服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合作社成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由合作社成立之初的27个社员户发展到现在养鸭社员户500多个。

合作社成立之前养殖户普遍存在着赚钱少,钱难赚的现象,通过合作社的“六个统一”,社员养殖户赚钱多了,钱好赚了。据初步统计,诚信肉鸭合作社社员利润超过15万元的社员养殖户达20多户、10万元以上的40多个户、5万元以上的60多个户。年向社会提供400万只肉鸭,增加社会效益400万元。同时,市场越来越大,合作社已经由原来单一的区域经济拓展到寿光、昌乐、临朐等县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受到了众多养殖业户的一致称赞。

合作社的成立,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小规模单一养殖的模式,真正成为集约化规模化的合作型养殖。统一供药统一供料等行为的实施,真正肉鸭产品成为绿色食品,成为名牌,为下一步的名扬全国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合作社的进一步膨胀问题。如何吸引更多的养殖业户和周边县市群众加入合作社,并为社员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服务,从而让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壮大的问题。

2、合作社发展壮大中的技术支持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畜牧部门、科研单位联系,学习和引进最先进的生产技术、科技知识,并加大与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肉鸭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直接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

3、基地建设问题。如何通过基地的建设、交易设施的改善,市场的交易额增加,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吞吐能力,增加就业机会,使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问题。

4、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全面规范完善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有效强化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和市场开拓能力,切实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功能、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在最大限度上优化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和技术进步,降低农产品经营和交易成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增加群众收入的问题。

20xx.8.26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6

为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县农业局的支持配合下,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数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157家,注册资金1.22亿元,入社农户165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020户。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4个,县级示范社30个。

(二)覆盖领域广。1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7个镇办,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食用菌、中药材等)44家,占28%;林果业(苗木、板栗、猕猴桃等)48家,占30.6%;养殖业(中蜂、土鸡等)46家,占29.3%;渔业(冷水鱼、娃娃鱼等)11家,占7%;农机、植保服务业2家,占1.3%;其他6家,占3.8%。

(三)资源利用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特别是在引领贫困户脱贫上发挥了较好作用。如长角坝、岳坝镇依托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资源优势,成立了冷水鱼、土鸡、中蜂等养殖合作社;陈家坝、石墩河镇依托大户引领和技术优势,发展袋料香菇和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其中陈家坝继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当地50户贫困户结对子,吸收贫困户创业扶贫资金购买食用菌袋料,发展袋料食用菌30多万袋,预计今年每户贫困户将实现利润近万元。

(四)专业程度高。全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领办,他们懂技术、善经营、有市场,号召力强。如长兴苍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苏沭名是当地苍术种植土专家,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带领全县50余户种植苍术400余亩,年产值达400多万元。德信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产前提供优质鸡苗、产中进行技术指导、产后统一销售产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注册了“绿源德信商标”,通过了无公害认证,建起了全县首个农产品追溯体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够规范。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二)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合作社社员为1659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1。22亿元,但由于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山林等实物入股,实际可营运的资金较少。三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等简单环节,在产品仓储、运输以及“三品一标”创建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

(三)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的几户、十几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大部分是农民,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我县耕地资源短缺,合作社启动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没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各业务指导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转、技术指导、项目扶持、信贷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三)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一要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建议县政府出台合作社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导服务体系。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共同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三要强化带动能力。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吸收更多农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大、特色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创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营销力度,创建知名品牌。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西洽会、农高会等各类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要借助中央网信办扶贫佛坪的有力机会,积极与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

农民专业合社调研报告篇7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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