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精心策划的活动方案,我们能够为参与者带来更加精彩的体验,只有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才能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调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1
读懂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题中之义,首先要了解其深厚背景。
“‘共同缔造’活动有着丰富的实践基础。”文件起草组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广东、福建、辽宁、青海等地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取得了一批成功经验。20xx年以来,我省红安、麻城、枝江等地在住建部帮扶下,扎实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试点地区在“共同缔造”探索中,通过调动社会多方资源共同出力,解决了“没钱做事”的`问题;通过让群众唱主角,解决了“没人管事”的问题;通过变政府单打独斗为发动群众一起干,解决了“干部干、群众看”的问题;通过群众的事让群众说了算,解决了“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呈现出的“五大变化”:环境面貌之变、群众精神面貌之变、发展面貌之变、干部作风之变,基层治理格局之变。
“省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共同缔造’是一种好理念、好方法。”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说,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质就是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的事群众一起做,建立良好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关键在于理解和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可见可知可感的实事小事做起,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一起干”。
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2
按照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x号)的要求,现就在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示范、帮扶”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治、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目标措施
(一)工作目标
县(市、区)政府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在每村建立1个帮扶团队发挥参谋作用,村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引导村民成立各种自治组织,调动群众发挥其主体作用,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发动村民共同建设家园,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抓手,同时培育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达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目标。20xx年每县选取1个示范村进行创建;20xx年将示范扩大到每镇1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导,到20xx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城乡社区凝聚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可在正在开展的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
(二)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社区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三)发展共建。充分激发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社区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四)建设共管。鼓励村民、居民针对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五)效果共评。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推进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政区域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报送市住建局备案。从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与相关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村庄、社区,深入群众,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合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市级从科研设计院组织一批整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专家教授作为帮扶专家团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市、区)主管干部及乡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各县(市、区)要着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级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范围。优选挖掘示范案例,及时总结上报,争取在省市乃至全国宣传推广。
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3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旧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清除违章建筑。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占有用于种菜、养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改造老旧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三表(水、电、气)出户管网。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内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住户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水、暖、电、气、通信和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做到管线入地入网,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配套设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位(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2、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3、修补、美化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合理改造,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保温处理,达到防漏和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4、清理、修缮楼道。整治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楼宇门禁系统。
(三)提升环境质量
1、提升绿化效果。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3、配置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及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6、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楼宇门禁系统。
(四)完善消防设施
1、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3、对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五)其他内容。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xx试验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标工作等内容。应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单独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2、全面实施。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改造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等现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全程介入,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验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并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改造经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条件的小区或相邻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完成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4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事务,以xx村试点村,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共同缔造”活动,xx村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村庄环境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xx年,xx村“共同缔造”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利用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组织xx村民代表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共同缔造的经验。
2、成立机构,决策共谋。建立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横向到边组织架构,将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村庄社会组织,实现人人参与、横向到边。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架构,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村民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下设宣传发动工作小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环境管护工作小组、卫生环境评比工作小组等,做好责任分工,做到村庄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均有工作小组和责任人负责。建立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驻村干部(驻村单位蹲点专班)、村委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建立产业、行业协会,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拟定村民理事会、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章程,制定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和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则,保障村民有序参与“共同缔造”活动。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村庄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开展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村庄问题反馈箱、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中的短板,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要点,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和建筑风貌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从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整治、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乡村道路建设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撬动“以奖代补”项目,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3、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制度,出工出力共建基础设施。探索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的不同模式: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村民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村民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村民参与为辅。
探索多方资金筹措渠道,设立“乡村共建资金池”,用于村内公共建设支出。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环境管护工作小组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公共空间管理、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开展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美化、绿化工作。公共区域安排专职清洁员,由党员、中心户带头认领,负责监督维护。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指导村民掌握垃圾分类方法,不定期对各户垃圾分类进行检查。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通过相互评比与监督,保障村容卫生整洁。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金牌中心户等评选,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用活用好“以奖代补”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成“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村庄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乡村氛围。通过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政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xx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xx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资源、人员投入试点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镇直各单位应大力支持xx村“共同缔造”活动,主动跟踪xx村工作进展及动态,及时排忧解难,为xx村提供支持。镇党史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要加强对上沟通,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合作,多方面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以奖代补”项目,实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共同缔造机制。
(三)整合涉农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镇农办要整合涉农资金,协调财政和其他各相关单位,对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上级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时重点向“共同缔造”xx村倾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总结经验
镇宣传办、组织办要大力宣传xx村“共同缔造”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并投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深化和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总体规划,各示范村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人文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重点推进、打造精品”的要求,从抓点连线到成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重点建设余庄村示范村,成为生态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建设内容
1、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工程”。一是培育一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面积5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以上;示范点推行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80%以上。二是示范村加大农家乐的培育力度,规范和提升农家乐特色点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农家乐经营户1-2户;农家乐经营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农家乐集中村要按照村域统一处理模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所有经营户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处理设备。
2、积极实施“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农村人口集聚,完成中心村培育建设年度任务,鼓励高层平面式安置,推进农民新村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取村庄整理、建新拆旧、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等办法,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民点缩减,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水平,集中居住农户达到100户以上。二是推进民居房改造,完成示范村住房改造3户,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盘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大力整治私搭乱建住宅等,鼓励农户利用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鼓励村级组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新农村建设。三是推进农村节能节材,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普遍推广,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四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农村联网道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泵站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塘坝扩挖、沟河清淤等工程建设。按照农村新社区的要求,统筹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3、积极实施“农村生态文化培育工程”。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二是转变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家庭评比等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倡导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加强农村社会和谐化管理,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经验,调节农村多种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是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覆盖面要占全村的70%以上,其中垃圾收集要全域覆盖。二是推进连线成片整治,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编制农村区域性路网、林网、管网、垃圾收集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的一体化建设规划,分步开展沿路、沿河、沿库区、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结合,共同推进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三是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协助开展村庄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加大农村景观林行动的力度,村庄绿化率平均值达到2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协调会,落实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要在项目安排、财力分配、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证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领导重点联系、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的整体推进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积极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乡财政逐年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收入的提升,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二是建立“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建设机制。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规划原则,依据我乡的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以“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整体规划。要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源,向重点村、重点镇乡、示范带集中投入,逐步扩大建设面、提高精品率,有序推进,亮点连线成片,逐步实现美丽乡村的全覆盖。三是建立“产业优先、一村一品、打造精品”的发展机制。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广大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群众的共同富裕。工作关键点和难点是农村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把农村产业发展作为美丽乡村规划和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要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精品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层次。
3、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整体合力。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强化信息服务,发展共建共享的农业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从基地建设到产品流通到旅游服务等多环节全覆盖的网络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发布供求信息。
4、加强监督考核。把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使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年终由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美好生活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6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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